风景园林制图标准 [附条文说明] CJJ/T67-2015 建标库

4  风景园林设计制图

4.1  图纸版式与编排

4.1.1  风景园林中的绿地设计,尤其是大型绿地的设计在版式和编排上与风景园林规划非常相似,所以本标准直接引用了本标准中第3.1节的规定。

4.1.2  本条主要是对于幅面(图面)中需要布置的一些基本内容作出规定。

    图签栏是报审图纸的重要区域,代表该图纸已经设计单位的确认。在这个区域一般标注项目名称、图纸名称、图纸编号或项目编号、规划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名称、编制的时间,还必须有图纸设计、校核、审核、审定等会签、审查程序的确认签字区域。其中,项目名称、图纸名称是设计图纸最基本的信息内容,图纸编号是表示图纸出现先后逻辑关系的必要标识,并与相关说明书和文本内容顺序一致。风景园林设计图纸一般要求同时标注比例或比例尺、图例及文字说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般只标注比例,不标注比例尺,图例和文字说明根据实际要求标注。

4.1.4  随着风景园林内涵的变化,风景园林设计的面积越来越大。由于图纸大小以及图纸比例的规定,经常会遇见一张图纸放不下全部设计区域范围的情况,因此常常需要将设计区域拆分成几张图绘制。为能判读各图之中的设计区域在整个设计区域中的位置,就需要增绘分区(分幅)图纸。分区(分幅)图纸可以没有比例,内容也可以不全部表达,但必须要有完整的设计范围、所分区域的名称、分幅线等。在拆分绘制的每张图的右上角应标有本区域的索引图,索引图可以类似缩小的分区(分幅)图纸,本图纸所表示的区域应在图上重点标示。

4.1.5  本条主要是对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编排顺序作出规定。

    墨线图编排顺序按照先说明后图纸的顺序,图纸顺序本着在园林专业中的主次关系和重要性进行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