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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 【丹政发〔2》015〕20号【   第一》条 为规范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4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振兴?区、元宝区》和振:安,。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第三条? 对被征收人补【偿的内容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四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房屋的装】饰装修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 第六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第七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下列办法实施 】  (一)以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评—估价和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结《清补:偿价款   (【二)被征《收住宅房屋是平【房如其评估价低【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域(所在街道、乡镇!行政:管辖区域内下—同)或相邻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90%的按该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90%计算补偿【。   (三》)被征收住宅房屋是!楼房如其评》估价低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域或相】邻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95%的按该!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9?5%计算补偿   !(四)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其,差,额,建筑面积部分—按前述住宅补偿【标准的50%计算】予以补助《   (五)—相,关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八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下列】办法实施   (一!)“征一还一”【即被征收住宅房屋原!面积不结算差价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增】加面:。积部分按丹》东市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的30%即政府】优惠价?缴纳价款   【(二)?如被征收人自—愿申请上调一档标准!户型增加《面积:部分按丹东市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的50《%,缴纳价款《 ,  (?三)如申《请再增一档标—准户:型且能够安》。置的增?。加面:积部分按照》产,权调换?房,屋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估价的90%【缴纳价款   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由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测》算,并公布 《  :第,九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产】权调换?设以下标准户型【   (《一)棚?户区改造项》目产权调换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54:平方米、63平方】。米,、7:2平:方米、81平方【米,、90?平,方,米六个档次》。   (二)其他房!屋征收?项目产权调换—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增加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三个档次   】第,十条: 住:。宅产权调《换地段为   【(一)因旧》。城区改建(含棚户】区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提供被】征收房屋所处区域】或者就近区域的房屋!。。。   就近安置【地点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公布《   (二)除【旧城区?改,建以外的房屋征【收项目需异地安置】的安置地段》的土地?级别应当与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地段一致安!置地段土地级别降低!的在本标准规定应安!置的:标准:户型基?础上免费上调一档】标,准户:型   土》地级别?的认定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依据   】(三)选择在新城】区安置的在本标准】。规定应安《置的标准户》型基础上免费上【调一档标准户型  !。 ,新城区范围的认定】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依据  — 第十一《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需缴纳》价款:的均享有9平方米政!府优惠价的政策如】产权:调换后按《标准户型《计,算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足9平方【。米的差额《部分以丹东市—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的》5,0%结算返还被征】收人   》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安—置建:。筑面积4《5平:。方米:标准户?型,的房屋如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与45平方米标【准户型?房屋的面积》差超过9平方米超】过部:分也:。按政:府优惠价缴纳价款】  : 第十?二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在有《电梯住?宅,房屋的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就近上靠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计算!免费增加建筑面积】具,体办:法,是   (》一)被征收住—宅房屋是平房免【费增加15%建【筑,面积  《 (二)被征收住宅!房屋是?楼房免费增加—。8%建筑面积  】 按本条规定免费增!加的建?筑面积和安置的标准!户型:建筑面积一并—列入:协议安?置面:积   《第,十三条? 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不能】少于协议安置面积】在实:际建设中允》许与:协,议安置面《积有7平《方,。米以:内的正差《回迁安置时》超差部分被征收人按!照政府优惠价缴【纳价款;如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允许的范围【超过部分免费赠【予被征收人  【 第十四条》。 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住宅房屋超过—90平方《米以上其他征收项】目超过120平【。方米:以,上且要?求产权调换的可【以选:择各自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上限的标准户型安】置被征?收住宅房屋超出协议!安置的?标准户型《建筑:面积按产权调换住宅!房屋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估价的?90%计《算补偿返还》被征:收人   》拥有前款超大户【型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两个总面积—之和最接近》于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标准户》型进行分户安置【。各项政策按一户计】。。算   第十五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分:户安:。置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  (?一,)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布前拟分户的所【。有权人及直系亲属】。已经形?成各:自独立家庭三年以】上;   (—二)各独《立家庭的户口地址】与所:居住的?被征收住宅房屋地】址,一致;  》 (三)拟分户【安置的?各独立家庭没有其】他住房;   【(,。四)被征收住宅房屋!。按各独立家庭均摊后!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2:平方:米 :  (五)除本标准!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楼房不予分【户取:消福利分房前由【于单位原因》将各:自独立家《庭安:置在:楼房中一个》住宅:套型内的其》分户问?题另行?规,定在具体《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公布  》 第十六《条 被征收》人,分户申请被批准【。后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按《各,。独立家庭均》摊按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产—权调换   第十】七条: 产权调《换房屋?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和要求【且产权?清晰 ?  产权调换房屋】。一般由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委托建设—的应当依法选择建设!单位以委托》合同:。明,确约定相关事项并】监,。督其实施《   产权调—换房屋应当是新建】房,屋;提供其他—房屋的应当经被【。征收人同意产权调换!住宅房屋是毛坯【房,的应当按照丹—东市回迁安》置住宅房屋的一般装!修,标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拟: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公布   第十八】。条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房屋征收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住人棚厦予【以安置?。  :。 (一)使用—人为丹?东市内常住户口且在!别处:无住房;  — (二)使用人为独!。立家庭;  — (三)其结构【与房屋相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四)具备独立居住】条件:。;   (五)【仅用于居住》且在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使用人已连续居住】三年:以上   第—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住人棚厦!按下列办《法安置   (一】)使用人《向征收部《门提:出书面?安,置,申请并附符合安置条!件的证据;  【 (二?)房屋征收区—域,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认定并】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在征收区域内公【示  ? (三)公示后有异!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查实【、处:理   (》四)符合条件的住人!。棚厦安置《建筑面积37平【。方米:的房屋按照丹东市】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的5》0,%,缴纳价?款如自愿申请—上调至45》平方米标《准户型且能够—安置:的增加?面积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的9【0%缴纳《价款:住人棚厦的安置【可执行本标准—第十三条《的政:策   (五—),住人棚厦的使用【人必需?。保证提供的符合【安,置条件各种证据【的,真实性采取虚假手】段骗取安《置补:偿的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二十条 公有住宅】按照:下列办法安置—   (一)—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承租人!及房改房部分—产权购买人符—合,。现行房改购》房政策规定可以整体!购,。。买产权的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公有住宅出!售,手续缴清《购房款后征收部门应!。当对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予,以补偿 《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公有】。住宅: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以按照【平房每平方米—100?元楼房每平方—米,3,0,0元的政府优惠【价格购买《产,权再按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   (《二)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与公有住宅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征收?前已对公有住宅承】租人进行安置—。。的对公有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安置  》 (三)被征—。收公: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公有住?宅承租人《不,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对公有房屋所有!权人按本《标,准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再由原公有住宅承!租人继续承租 【  (四《)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8:0%补?偿,给承租?人20%补偿给公】。有房屋?所有权人 》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本标准进行—安,置增加?面积部分的价款由】。承租人?。缴,纳该:部分所有权归承【租人原?面积部分权属—不,。。变,由承租人继续—租用:   (五》)被征?收公有房屋》存续租赁关系的【征收补偿协议应由房!屋征收部门、—。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共《同签署   (【六)原产权制度【改革企事业单位【自管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明代管?人,难以代为行使权【利,的如承租人》同意签署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可与之签署!。所有权人的权—利由:征,收人:保护待权利明—晰后进?。行移交造成损失的由!征收人负责补偿 】 , 第二十一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再按被征收房屋【补偿款的10%【。予以补助 》  直管公有非住宅!实行货?币补偿的直》管公有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作约定》的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补助)的7【0%:补偿给承租人30%!补偿给直管公—有房屋所《有,。权人   第二十】二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原面积按市场】评估价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增!加的建筑面积—按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缴纳价款   !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不结算差价  ! 第二十三》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用于经营的】按住宅安置》符合下?列条件的对其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部分按住宅》补偿标准价》的20%给予经营性!损失补偿《   (一)—该房:。屋经营?者为所有《。。权,人或其直系亲属【;   《(二)持有与该【。房屋地址相符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完税(!或免税)证明;  ! (: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时营业执【照仍在有效》。期,内且该房屋用于【连续经?营达2年《以上变更《或重新申领营业【执照的?。间隔:不超过6个月的经营!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二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室内—电话、有线电视、燃!气、互联网等配【。套设施、设》备按照房屋征收公】。告之日的《行业相关收费标【准给予补偿具—。体标准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确定 —  房屋《征,收,涉及自来水、燃气】、供热、排水—、,电,力、通讯、有线电视!、互联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补?偿办法?另行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项目的—。进,度和安全各》相关单?位应按征收部—门的意?见先行进场》   第二十五条 !因房屋征收》造成搬迁的》按照下?。列办:法给予补偿   】(一)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向】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搬迁费5《00元;选择产权】调换的一次性—支付1000—元;:   (二)—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费、设备拆装!费、无法《恢复使用设施—重,置费按?市场评估价》补偿 ?  第二十》六条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过渡】期限:为多层建筑不超【过两年高层建—筑不超过三》年   非》住宅的过渡》期限可在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   第二十—七条: 产权调换》的过渡期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  》 (一)住宅房屋】。。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每月每平《方米10元一户不】足450《。元的补助到》450元;   (!二)超?过过渡期限》。的逾期一年以内【的每月?每,平方米增发5元;逾!期一年以上的按【原标:。准,的1倍补助; 【  (三)过渡期】限内住人棚厦安置】房屋:的不:发,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每!户每月发放》2,50元?逾期一年以上的每】户,。每月发放5》0,0元   》(四:)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评估机构!依据劳动合同、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和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计算按!季度发放《   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3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   (五【)过渡期限内安【。。置周转房屋的不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 第二十八条 【对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征收部门】。要综合?考虑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纳税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充分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的?协商以下《列因素和计算方法】。为依据?   ?(一:)以工商登记机关确!认的有?效,经营执照税务机【。关认定的《纳税证明为依—据,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三:年该房?屋实际?使用:效益的平均值—和,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 ,(二)不《能提供纳税证明也】无法:查实房屋《实际使用《效益的可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评估机构参照附近!类似:房屋租金额评估确】定的每月每平方【米的租?。金额、过渡期—限等因素计算—   (三》)如采用本条(一】)、(二)的办【法均:。无,法计算可以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及附属物评!估价的8%为标准】予以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发放【方式可在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  【 第二十九条 凡】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应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应在—搬,。迁期限?内分段设《定具体标准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确定—。   第三》十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被征收》人不再轮候   】第三十一条》 特困户、低保户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以下办法《安置   (一)被!。征收住宅房》屋,就近上?。靠标准户型;   !(二)特困户免缴】增加建筑面积—价款:低保户?减半收取;   (!三)免缴和减半收】取价款的建》筑面积部《分依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管理【;   (》四,)特:。困,户、低保《户的管理依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屋征收不对》。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两个以上》的继承人《、被赠?与人等各《当,事人:单独补偿被征收房屋!不具备本标准—第十五条规定的住】宅,。分户安置条件—的不予?分,户安置   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涉及共有》、继承、赠与等的】处置由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等方式解》决   第三—十三条 丹》。东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及各经!济区管委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解:释并:可,根据本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第三十五条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丹政发〔】2011〕》3,8,号)同时废止 【 ,。 本标准施行前已】经实:施的房屋《拆迁和房屋征收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