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
丹政!发〔2015〕2】0号
》第一条 为规范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4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振兴《。。区、元?宝区和振安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第三条 对被!征收人补偿的内【。容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四》。。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房!屋的装饰装》修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 第五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 第六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第七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下列办法实施
】。 :(一)以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评估价和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结清补偿《价款
》(,二):被征收住宅》房屋是平房如其【评估价低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域,(所在街道、乡【镇行政管《辖区域内下同—)或相?。邻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90%【的按该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90】%计算补偿
【 (三?)被征收住宅房屋】是楼房如其》评估价低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域或相邻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9》。5%的按该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9?5%计算补偿
【 (四)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其差—额建筑面积部分按】前述住宅补偿标【。准的5?0,%,计算予以补助
】 (五?)相关?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第?八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下列—办法实施
【(一)“征一—还一”即被征收住宅!。房屋原面积不—结算差价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增加面积部!分按丹东《市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的:30%即政府优惠】价缴纳价款》
(二)如【被,征收人自愿申请上】。调一档标准户型增加!面积:。部分按丹东市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的】50:%缴纳价款
】(,三):如申请再增一档标准!户,型且能够安置的增加!。面积部分按照产权】调换房屋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估【价,。的9:0%缴纳《价款
《 ,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由》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测算并!公布
第九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产—权调换设以下标准】户型
《 ,(一)棚户区改造项!目产权?调换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54平《方米、6《3平方米、7—2平方米、8—1平方?米、90《平方米六《个档次
《 (二)其他【房屋征收项目产权调!换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增加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三?个档次
第【十条 住宅产权【调换地段为
】(一)因旧城—区改建(含》棚户区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提供被?征收房屋所处区域或!者,就近区域的房屋
】 就近安》置地点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公布?
(二)除旧】城区改建以外的房屋!。征收项目需异—。地安置的安置地【段,的,。土地级别应当与【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地段一致安—置地段?土地级别降低的【在,本标准规定》。应,安置的标准户型基】础上免费上调—一档标准户型
】 土地级别的认定】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依据
【 (三)选择在新】城区安置的在本标准!规定:应安置的标准户型基!础,上,免费上调一档标【准户型
《 新城区范围【的认定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依—据
第十一【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需缴纳价款【的均享有《9平方米政府优【惠价的政策如产权】。调换:后按标准户型计算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足9平《方米的差额部分以】丹东市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的50%【结,算返还被征收—人
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安置建筑面积【45平方米》标准户型《的房屋如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与45平】方米标准户型房【屋的面积差》超,过9平方米超过部分!。也,按政府优惠价缴【纳,价,。款
《第十二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在有电【梯住宅房屋》的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就,近上靠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计!算免费增加》建筑面积具体—办法是
—(一)被征收住【宅房屋?是平房免《费增加15%建筑面!积
(二—)被:征收住?宅房屋是《楼房免费增加8%建!筑面积
》 按本条《规定免费增加的【建筑面积和安置的标!准户型建筑面积【一并列入协》议安置面积》
第十三条 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不能《少于协议安置面积】在实际建设》中允许与《协议安置面积—有,7平:方米:以内的正差回迁安】置时超差《部分被征收人按照】政府优惠《价缴纳?价,款;如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允许的范围超—过部:分,免费赠予被征收人
! 第十四条 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住宅》房屋超?过,90平方米以上其他!征收项目超过—120平方米—以,上且要求产权—调换的可以》选择各自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上《限,的标准户型安置【被征:收住宅房屋超出协】议安置的标准户型】建筑面积按产权【调换住宅《房屋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估价的90%!计,算,补,偿返还被征收—。人
? 拥有前款超大户】型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两个总面积】之,和最接近于》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标,准户型进行分—户安置各项》政策按一户计算【
第十五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分户安置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布前拟分户的【所有权人《及直系亲属已—经形成各自独立家庭!三年以?上;
(—二)各独《立,。家庭的?户口地址与》所居:住的:被征收住宅房屋【地址一致;
】(,三):拟分户安置》的各独立《家庭:没有其他住房;【
?(四)被征收—住宅房屋按各独立】家庭均摊《后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2平方米
】(五)除本标准【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楼房不予分户取!消福:。利,分房:前由:于单:位原:因将各自独立—家庭安置在》楼房中一个住宅套型!内的其?分户问题另行规定】。在具:体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公布
》第十六?条 被征收》人分户申请被批准】。后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按各独立家庭【均摊按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产权调换
》 第十《七条 产权调换房】屋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和要求且—产权清晰
【。产权调换房屋一【般由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委《托建设的应当—依法选?择建设单《位以委托《合同明确约定相关事!项并监督其实施【
产《权调换房《屋应当是新建房【屋;提供其他房【屋,。的应当经《被征收人同》意,产权调换住》宅房:屋是毛?坯房的应《当按照丹东市回迁安!置住宅房《屋的一般装》。修标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拟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公布:
第十》八条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房屋—征收: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住人棚厦予以—安置
《 (一)使用人为丹!东,市内:常住户口且在—别处:无住房;
— (二?)使用人《为独立家《庭;
》(三)其结》构与房屋相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四)具备独立【居住条件《;
(五—),仅用于居住》且在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使用!人已连?续居住三《。年以上
》。 第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住《人棚厦按下列办法】安置:
, (一)使—用人向征收部门提】。。出,书面安置《申请并?附符合安置》条件的证据》;
(二—。)房屋征收区—域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认定并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在征收】区域:内公示
(三】)公示后有异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查实!、,处理
》。(四)符合条件【的住人棚厦安置【建筑面积37—平方米的房屋—按照丹东市房—地产开发综》合成本价的50%缴!纳价款如自愿—申请:上调至4《5,平方米标准户型且能!够安置的《增加:面积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的90%缴!纳价款住人棚—厦的安置可》执,行本标准第十—三条:的政策
》 (五)住》。人棚厦的使用人必需!保证:提供的符合》安置:。条件:各种证?据的真实性采取【虚假手段骗取—安置补偿的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二十条 —公有住?宅按照下《列办法安置》
(一)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承:租人及房改房部【分产权购买人符合现!行房改?购,房政策规《。定,可以:整体购买《。产权的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公有住宅》出售:手续:缴清购房款》后征收部门应—当对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予:以补偿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公有住宅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以按—照,。平房每?平方米100元【楼房每平方米30】0元的政府》优惠:价格购?买产权再按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
】 (二《)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与公?有住宅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征:收前已?。。。对公有住宅》承租:人进行安置的—对,公有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安《。置
:。 (?三)被征收公—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公有?住宅承?租,人不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对公有房屋所有】权人:按本标准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再由原公有住宅!承租:人继续承租
】。(四)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80%补偿给—承租:人2:0%补偿给公有房屋!所有权人
》 ,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本:标准进?行安置增加面积部】分的价款由承—租人缴纳该部分所有!权归承租人》原面积部分权属不】变由承租人继续租用!。
(五)—被征收公有房—屋存:续租赁关系的征【收补偿协议应—由房:屋征收部《门、: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共同签署
(!六)原产权》制度改革企事业单位!自管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明代管人难】以代为行使权利的】。如承租人同》意签署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可与之签署所有权】人的权利由征收【人保护待权利—明晰后?进行移交造成—损失的由征收人【负责补?偿
: :第二十?一,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再按【。被征:收房屋补偿款的10!%,予以补?助
: 直?。管公有非住宅实【行货币补偿的直管公!有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作约定的【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补助)的《70%补偿给承租人!30%补《偿,给直管公有房屋所有!权人
《 第:二十二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原面积按市—场评估价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增加的建筑面积按】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缴纳】价款
》。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不结算差价》
?第二十?。。三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用于经营的按住宅!安置符?合下列条件的—。对其:。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部分按住宅】补偿标准价的2【0%给?予经营性损失—补偿
《 ,(一)?该,房屋经?营者为所有权—。人或其?直系亲?属;:。。
?(二)持有》。与该房屋地址相符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完税(或免税)!证明;
(【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时营】业执:照仍在?有效期内且该房屋用!于连续经营》达,2,年以上变更或重新】申领营业执照的【间隔不超过6个【。月,的经营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二: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室内?电话、有线电视、燃!气、互联网等—配套设施、设备按照!房屋征收公告—之日的行业》相关收费标准给【予补偿?具体标准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确定
—。 房屋征收涉—及自来水、燃气【、供热、排水、【电力、通讯、有【线电视、互》联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补偿办法另行!。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项】目的进度和》安全各相关单位应】按征收部《门的意见先行—进场
《 第二十五条 因房!屋征收造成搬迁的】按照下列办法给予补!偿
(一—)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向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搬!迁费5?00元;《。选择产?权调换的一次性支】付100《0,元;:
(二)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费、设—备拆装费《、无法?恢复使?用设施重置费按市】场,评,估,价,补偿:
第二十六条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过渡【期限为多层建筑【。不超:过两年高层》建筑不超过三—年
非》住宅的过渡》期限可在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
!第二:十七条 《。产权调换的过渡期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
(一)【住,宅房屋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每:月每平方《米1:0元一?户不:足450元的补助到!。4,50元;
— (二)超过过【渡期限?的,逾期一年以内—的每月每平》方,米增发?5元;逾期一年以】上的按原标准的【1倍补?助;
》(三)过渡期限【内住人棚厦安置房】屋的不发《。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每户每】月,发放:。250元《。逾期一?年以上的每户每月发!放500元
— (四)》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评!估机构?依据劳动合同、【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和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计?算按季?度发放
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3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
(五)过渡】期限内安置周转房屋!的不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 对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征收部门要【。综合:考虑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纳税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充分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的协商以下【列因素和《计算方?法为依据
》 (一)》。以,工商登记机关确【。认的有?效经营执照》税务机关认》定的纳税证明为依据!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三年该房【屋实际?使用效益的平均值】和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 (二)《不能提供纳税证明也!无,法查实房屋实际使用!效,益的可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评估机构参》照附近类似房屋【租金额评估确定【的,每月每平方米—的租金额、过渡期限!等因素计算
(!三)如?采用本条(一)【、(二)的办—法,。。均无:法计算可以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及》。附属:物评估?价的8%为标—准,予以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发放【方式:可在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
《第,二十九条 》凡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应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应在搬!。。迁期限内《分段设定具体—标,准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确定
第三十!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被—征收人不再轮—候
第三十一条! 特困户、低保户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以】。下办法安置
【 (一)被》征收住宅房屋就近】上靠标准户》型,;
(二)【特困户免缴增加【建筑面积价款低保】。户减半收取》;
(三)免缴!和减半收取价—款的建?筑面:积部分依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管理:;
(四—)特困户《、低保户《的管理依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屋征收不】对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两》个以上的继承—人、被赠《与人等各当事—人单独补偿》被征收房屋不具备本!标准:第十五条《规定的住宅》。。分户安置条》。。件,的不予分户安置
! 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涉及》共有、继《承、赠与等的处置由!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等》方式解?决
? 第三十三条 【丹东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及各经》济区:管,委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解释并可《根据本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丹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丹?政,。发,〔2011〕—38号)《同时废止
本】标准施行前已经【实施的房屋》拆迁和房屋征收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