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关于印发丹东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丹政发〔2011!〕43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丹】东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业经2011】年12?月1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 丹东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和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开发)、施【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施》工过程中《以及居民《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   《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的处置是指对建【筑垃圾实施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 ? 第三—条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第四—条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是我市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委所属的丹东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     !各区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居民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实施倾倒、中!转,等行为的管理 【 》   ? 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第六条?。。。 排放?和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住建委审批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 第七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一【)城市建筑垃圾排】放申:请表; 》。     】(二)新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基础平面布置图、】基础详图; — , 《    (》三)能够确》定建:筑垃圾排放量的工程!预算书; 】     (四】)与消纳(包括回填!和利用下同)单位签!订的:消纳建?筑垃圾的协议或合同!; 》     —(五)与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垃圾清运合同!。。; ? ?。     (六【)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责任书【 第八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  (一)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申请表; ! 《     (二)运!输单位营业执—照; 《     】(三)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车《辆行驶证; !     —(四)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装置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车辆照片 【 ? 第九条 市住【建委审批《管理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后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符合条件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第—十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一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委托持?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单位及!时将建筑垃圾清【运至经核准》的,指定消?纳场地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妥善堆【置并:。采,取防风、防》扬尘等?防护措施 — :。 第十二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与【。清运和消《纳建筑垃《圾的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 , ? 第十三条 —禁,止将建筑垃圾交给】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清运!;禁止?乱排乱放《建筑垃圾 【 , 第十四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并做到车件》相符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运输线路、时—间和要求《运行不得超出核【准范围运输建筑【垃圾: ? 第十五—条 居民在房屋装】饰、装?修,和改造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时应向辖区》所在街道(》乡、镇)申》报并在街道(乡、镇!)指定的中转站堆放!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或物?业服务?单位实?行有偿?清运 》     【建筑垃圾中转—站不得?设在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划】分的四级《以上街路及》其,两侧:建筑垃圾中转站由】街道(乡、镇)【指定的社区或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站内建筑!垃圾要做《到足量即运最长【。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七日? —第,十六条 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按照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缴纳垃!圾处置费垃》圾处置费主要—用于垃?圾消:纳场建设、管理和】运营及垃圾的处置等!活动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以及乱撒、!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的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 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