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丹:东,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丹【。。政发〔201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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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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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业经2011【。年12月《1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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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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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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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和!。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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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开发)、施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施工过!程,中以及居《民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的处】置是指对建筑垃圾】实施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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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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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是我市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委所属的丹东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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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居民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实施倾》倒、中转等行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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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第六条! 排放和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住—建委审批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第【七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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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建》筑垃圾排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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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基础平【面布置图、基础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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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够确《定建筑垃圾》。排放量?的工程预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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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消?。纳(包括回填和利用!下同)单《位签订的消纳建筑垃!圾的协议《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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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垃圾:清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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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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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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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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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运输单位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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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车辆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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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装置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车,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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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住,建委:审批管理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后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符合条件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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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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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委托持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单位及时将—建筑垃圾清运—至经核准的指定消】纳场地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妥善【堆置并采取防—风、防扬尘等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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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与清《运和:消纳建筑垃圾的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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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禁止将建》筑垃圾交给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清?运;禁止乱排—乱放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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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并做到车》件,相符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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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运输线路!、时间和要求运行不!。得超:出核准范围运—输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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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居民在房屋装—饰、装修《和改造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时》应向辖区《。所在街道(》乡、镇)申报—。并,在,街道(乡、镇)【。。指定的中转站—堆放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或物【业服务单《位实行?有偿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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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中转站不《得设在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划》分的:四,。级,。以上街?路及其两侧建筑垃圾!中转站?由街道(乡、镇)指!定的社区或》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站内建筑】垃圾要做《到足:量即运最长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七—日
第十!。六条 ?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按照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缴纳垃《圾处置费垃圾—处置费主要用于垃圾!消纳场建设》、管理和运营及垃圾!的处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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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以及—乱撒、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的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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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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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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