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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丹东】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1〕4?3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丹东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业经【2011年12【月,1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丹【东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和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开发)、施【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施工《过程中以《及居:民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的处置【是指对建筑垃—圾实:施,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 第三条!。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第四—条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是我市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委所【。属的丹东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    各区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居民《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实施倾》倒、:中转等行《为的管理 】 ,   ?  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第【六条 ?排放和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住建委《。审批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 :第七: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一】)城市建筑垃圾【排放申请表; 【    】 (二)新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基础平面布置—图、基础详图;【 》     (三【)能够确定建—筑垃圾排放量的【工程预算书; 【 》    (四)与消!纳(包括回填和【利用下同)》单位签订的消纳建筑!垃圾的协议或合同】; : ?     —(五:)与: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垃圾清运合同; ! 《    (六)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责任书 !第八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  (一)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申请表; 【 ?。     (二】)运输单位营业【执照; 《     !(三)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车辆行驶证》; ? :     (四】)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装置】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车辆照片— 《 第九条 市【住建委审批管理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后】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符合条件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第十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 第十?一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委托!持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单位及时】将,建筑垃圾清运至【经核准?的指定消纳》场地: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妥善堆?。置并:采取防风、防扬尘等!防护措施 》 第十【二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与清运》和消纳建筑垃圾【的,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 第十三条【 禁止将建筑垃圾交!给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清运;禁!止乱排乱《放建筑垃圾 【 ? ,第十四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并做》到车:件相符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运输线路—、时间和要求运【。行不得超出核准【范围运输建筑垃【圾 第十!。五条 居民在房【屋装饰?、装修和改造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时应向辖区》所在街道(乡、镇)!申,报并在街道(乡、镇!)指定?的中转站堆放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或—物业服务单位—实行有偿《清运 》。     建】筑垃圾中转站—不得:设在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划分的四级以上【街路及其两侧建筑】垃,圾中转站由街道(乡!、镇)指定的社区或!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站?。。内建筑垃圾要做【到足量即运最长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七】日, , 第十六条! 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按照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缴纳垃圾处置费!垃圾:。。。处置费?主要用?于垃圾消纳场—建,设、管理和》。运营及垃《圾的处置等活动 !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以及乱撒【、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的《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