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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与【。使用
第五条! 凡在州域城市(镇!)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项目?混凝土一次性使用量!在10立方米及以】。上或累?计使用量在5—0立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
】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后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一):因道路交通条件限制!运送预?。拌混凝?土的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二!),因建:设工程特别》需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
【 (三)建设工程!混凝土一次性浇捣】用量在10立方【米以下或总需要量】在50立方米以下】的;:
《 (四)《施工:现场30《公里以内没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的!
第七条 符合!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选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施工图【应责令设计》单位改正监理单位】应将建设工程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情况纳!入监:。理内容
》第,八条 按规定【应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概算】、上报计《。划、确定投》资、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标底时均应按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价格!编制施工单位应【按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编制施工方案】和投标报价
【第九条 《 预拌?。商品混凝土价格【实行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价州—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指导价建设工程】因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而增加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
第:十条 ? ,。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与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签订供需合】同,注明供应数量、设】计标号、起讫日【期和其他技术参数、!货款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有关内容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进行?预拌商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安全!应当: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
第十二】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应—严,格,履,行,供货合同做》到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混凝土、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混凝!土
第十三条【 ,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单位应做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并设?置必要的停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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