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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湘西自治州》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湘西】自治州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我《州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州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城建档】案的形成、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记录城乡》历史面貌反映—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园林、地下—管线等建设情况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 第三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使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与城!乡建设协调发展【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 城建档案事业所】需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确?保城建档案事业【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     规划【、房产、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电信】、电力?、文广新、》人防等?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由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其【基本任务是 —  :  :(一)贯彻》实施: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  (二)接收、】收集:、保管本《辖区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含!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维护】和更新; —。。   (《三)对?收集、保管的城建档!案进行分《。类管理、《鉴,。定、修复和编—研,;   》 (四)开》展城:建档案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 (五)对》在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各机关、部】队,、院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 , (六)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城建档—案违法行为 【第六: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接收和管》理下:。列城:建档案? :  : (一)城》乡建:设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二—)各类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城市》。道路、桥梁、涵闸、!公,共交通、《给水、排水、消防、!供电、供气、供热、!电讯(包括》电话、电台、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无线电接收站!)及各种地下—管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 3、车站、港口】、,。铁路、机场、地铁、!隧道、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4、《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5、污染】治理:、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6、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 7、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城乡规【。划,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三)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四!)其他应当归档【的建设?工程档案 》 ,第七条? 凡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必》须根据国家》、省:、州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配备?专,人,做好城建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编制城【建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编制 第八条】 ,各,类,建设工程《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建设单》位与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签订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验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地下管!线,工程在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当地城?乡建设档案馆(室】)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并在申请规划【。行政许可时向规划】。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必须—提请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合格!。后由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凡无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州、县!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验收必须包》括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 门对《档案:的验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情况未移交竣工档!案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停建】、缓建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 —    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人防—等,专业管理部门形成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由本单位【保存1至5年—后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 , ,  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文广新】、经信、《人防、交通运输【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资:料和现状图》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档案应当在】普查、补测补绘结束!后及时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二》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绘制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有关地下工【程档案资料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产权变动时原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产权人】保,。存的城建《档案必须随同—产权一并移交—给新的产权人也可】以在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寄!存, 第十四条 房】。屋自然灭《失或:者依法拆除后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自:档案整理《归档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城乡建设档【。案馆(室) 第十!五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配置适!宜城建?。档案保管、保护、】利用的专门库房【和必要设施采用先】。进技术防治》有害物质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抢救、修—复 第十六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实《行科学管理及时登记!、分类整《理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确定城建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密级编制《检索工具《 第?十,七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定期对保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列出销《毁清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八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充分利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立城建!档案资料信》息库、目录库、汇编!城建档?案综合信息建立城】。建档案信息系统【为社会提《供城乡?建设基础数据、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 单位或个【人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城建档案 】    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委托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加强:城建档案《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利用》媒体、展览等形【式向社会开》展爱国主义和国情、!州,情教育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于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属于未按规定!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可以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三条 因建》设单位、《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涂改】、伪造档案或者【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