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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   湘西》自治州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湘西自治】州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我州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州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城建档案的形—成、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  :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记录城乡历》史面貌反映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园林?、地下管线等建设情!况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使【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与城乡建设协调发!展,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     城—建档案事业》所需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确保城建档】案事业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     规—划、房产、》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电信【、电力、《文广新?、人:防等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各级: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由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其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接收、收《集、保管本辖区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含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维护和】更新:; :  :  (三)对收集】、保管的《。城建:档案进行分》类管理、鉴定、修复!和编研;    !(四)?开展城建档案—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 (五)对在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各机】关、部队、院—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    (六)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城建档》案违法行为 — 第六?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接》收和管?理下列城建》档案    (一!)城:乡建设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二)各类《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城:市道:路、:。。。桥,梁、涵闸、公—共交:通、给水、排水【、消防、供》电、:供气、?供热、电讯(包括】电话、电台》、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无线电接收站)!及各种地下管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3、车站、【港,口、铁路、机场、】地铁、隧道、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4、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5、污染《治理、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6、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7、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城?乡规划?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三,)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四:)其他应当归档的建!设工程档案 — 第七?条 凡?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必须根—据国:家、省、州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配备专!人做好城《建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编制城建》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编制 第八条! 各类?建设工程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建设单位—与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签订?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验《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 地下管线工程【在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当地城乡建设】档案馆(室)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并在申—请规划行政》许可时向规划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必须提请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合—格后由?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凡无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    州、县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验收】必须包括《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 《 门对档案的验【。收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情》况未:移交竣工档》案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停!建、缓建《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 !   ? 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人—防等:。专业管理部》门形成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由本单位》。保存1?至,5年后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   ? 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文广新、经【信、人防《、交通运输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资料和现状图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档案应当在【普查、补测补绘结】束后及时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二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绘制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有关地下工程档案】资料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 第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产《。权变动?时原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产权人保存】的城建档案》必须随同产权一【并移交给新的—产权人也《可以在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寄存 第—十四条 房屋自【然灭失或者》依法拆除后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自档案整理》。归档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城【乡建:设档案馆(》室) 第十五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配置适宜城建档案保!管、保护、》。利用的专门库—房和必要设施采【用先进技术防治【有害物质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抢救、《修复 《第十六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实行科学管!理及时?登记、分类整—理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确定—城建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密级—。编制检索工具 【 ,第十七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定期对保】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列出销毁清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八,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充分利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立,城建档案《资料信息库、目【录,。库、:汇,编城建档案综合信】息建:立城建档案信息【系统为社会提供城乡!建设:基,础数据、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 单位》或个人?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城建档案 —   ?  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委托!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加:强城建档案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利,用,媒体、展览等形式】向社会开展》爱国主义和国情、】州情教育《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于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属于未?按规定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可以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因建设?单位、?。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涂改、伪造档!案或者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