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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湘西!自治州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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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湘西!自治州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州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州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城建档案的》形成:、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
: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记【录城乡历史》面貌反映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园!林、:地下管线等建设情况!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
第三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使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与城乡建设》协调发展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 城建档案事业所】。需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确保城建档》案,事业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 规划、房产—、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电—信、:。电力、文广》新、人防等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由】。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其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接收、—。收集、保管本辖区】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含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维护和更新;—
(三)】对收集、保管—的,城,。建档案进行分类【。管理:。、鉴定、修复和【编研;
【 (四?。)开展城建档—案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 (五)对【在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各机关【、部队、《院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 (六)—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城—建档案违法》。行,为
第六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接收和管【理下列城建档案【
(一)城!乡建设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二)各类建】设工程档案》
《。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城市道路、桥梁、!涵闸、公共》交通、给水、排水、!消防、供电》。、供气?。、供热、电讯(包括!电话、电台、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无线电接收—站)及各种》地下管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3、车站、港口、铁!路、机场、》地,铁、隧道、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4》、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5、污染治理、】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 6》、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7、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城乡规划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 ,(三)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四,)其:他,应当归档的建设【工程:档案
第七—条 凡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必须根据国家!、,省、州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配备专【人做好城《建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编制—城建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编制
《第八条 各类—。建,设,工程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建】设单位与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签订?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验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 地:下管线工程在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当》。。地城乡建设档案馆(!。室)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并在申请规划行】政许可时向规划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必须提《请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合格后由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凡?无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州、县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验收必须包括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
门对档!案的验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情况】未移:交竣:工,档案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停建、缓】建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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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人防等专业管理】部门形成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由本单位【保存1至5年后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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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 : 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文】广,新、经信《、,。人防、?交通运输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资料和现状【图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档案应当—在普查?。、补测补绘结束后】及时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二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绘制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等】有关地?下工:程档案资料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产权变《动时原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产:权人保存的城建档】案必须随同》产权一并移交给新】的产权?人也可以在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寄:存
第《十四条 《房屋自然《灭失或者依法拆【除,。后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自档案整理归档】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城乡《建设档案馆》(,室,)
第十五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配置适宜城建—档案保?管、保护《、利用?的专门库《房和必要设施采用先!进技术防治有害【物质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抢救、—修复
第》十六: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实行科学管》。理及时?登,记、分类整理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确定城建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密级编制检【索工具
第十七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定期?对,保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列出销】毁清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八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充分利—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立城建档案资料!信息库?、,目录库、汇编城【建档案综合信息建立!城,建档案信息系统【为社会提供城乡建】设基础数据、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 !单位:或个人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城:。建档:案
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委托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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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加强城建档—案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利—用媒体、《展览等形式向—社会开展爱国主义和!国,情、州?情教育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于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属于未按【规定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可以:。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因:建设单位《、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涂改、伪》。造档:案,或者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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