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居住人】员、房屋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第四十一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物价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额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 —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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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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