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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我州城镇住房供!应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本办法所》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县:。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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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县市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州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县?市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 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指导、监】督工作各县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县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立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划拨》供应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物价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核定工作《金融机构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贷款工作
】第六: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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