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 总则
—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我—州,城镇住房《供应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本办:法所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县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县市【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州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县》市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 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指导】、监督工作各县【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县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立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划拨【供应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物价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核定工》作,。金融机构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贷】。款工作 《
第六《条 :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