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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其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警告 ;拒不改正的!,依法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被审?计单:位在建?设项目中违反—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查和处理: 【    》 (一)违反规划】、土地、招投标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 【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在建设—项,目中承揽工程的; ! ,    》 (三)因决策【、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原因造《成投资失误》、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损失浪费的; !     (四)!未有效实《。施,工程质量管理—的,;    】 (五?)其:他,由有:关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 ? : 《第二十五条 —社会审计机构在【。建设:项目:审计中弄虚》作假:或违:反国家规定,—给委托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聘请的【专业人员或者委托的!中介机构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关应停止】其承担的工作,追】究违约责任,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审计机关裁决!,该裁决为》最终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