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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滨政发〔2!009〕4》8号
—颁布时?间 2009-07!-27
》生效时间 》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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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 滨州《市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7?月9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提高公路!通行能?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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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省干线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与国、》省道连接的专用公】路(:以下统称公路—),
【 本办法《所称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指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在公【路两侧划定》的禁止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埋设管?线、电缆《。、非:公路标志等设施的】区域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
第四【条 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应遵循有》利于公路发展和长】远,规划、有利》于行车安《全、有利于》路域环境绿化美化的!原则 ?
第五》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工作—市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按照下列【标,准划定:《
(一】)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为公路用地两侧】外各:。。50米,立交—桥匝道、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外各》100米《;,
? (二)国【道的建?筑控制区为从公【。。路两:侧路肩外缘》算起不少于3—0米,其中国道【220线、国—道,205线不》少,于45米;》
!(三)?省道的建筑》控,制,区为从公路两侧【路,肩外缘算起不—。少于25米》,其中重要省道S】。228新博路—、,S237东》。滨,路、S239大济】路、S323—。潍高:路不少于45米 】
第七条 新建!、改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划定 新建、改!。建公路施工期间,】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由建设方《和沿线县《(区)?、乡镇?政,。府共:同,负,责,重大事项报市政!府协调解决 —
第《八,条 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后》,由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
第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管理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路,?。其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实施下列行为【:,
— (一)—倾倒垃圾、堆放【物料; 》
(二!)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水; 【
》 (三)摆摊—设点、搭《建临时?棚屋、院墙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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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在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实施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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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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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称修建【,包括新建、改【建、重建和翻建【 :
第十二条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且不属于公—。路养护、防护需要的!建筑:,已:经国土?、建设部门》依法批?准,的,,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公路建设以—及交通安全的—需要,鼓《励支持迁出;未【经国土、建设部门批!准的,应当由国土】、建设部门依—法管理,消除违【法,。状态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具,有排、灌《。功能:的水利设施,应保持!。原有功能,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若改变其现状—,必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需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须经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
第《。十四条 《。需要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报》批
第十【。。五条: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不得》。。进行集市贸易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现有集—贸市场?,当地人民政府【。应统一?规划,限期迁出 】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第十八【条 拒绝《、阻碍?。公路路政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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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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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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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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