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设备及材料进场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单位应编制设备及材料进场计划。
4.1.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设备开箱后应妥善保护。
4.1.3 设备开箱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开箱检验应形成检验记录,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2 设备开箱检验应按装箱单清点设备数量,按设计文件核对设备型号、规格,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 检查设备表面质量应无缺损、无变形、无锈蚀,对于有缺陷的应及时记录;
4 设备随机资料应妥善保存或移交业主方,办理移交手续。
4.1.4 设备搬运和吊装时,吊装点应在设备或包装箱标识位置,应有保护措施。
4.1.5 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建账入库,放置整齐,并应有标识和防损伤措施。
4.1.6 设备及材料应设专人管理,使用前应做好报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