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07-2015 建标库

16.8    

16.8.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时,应对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危害进行辨识和评估,应明确所有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设备及原(辅)料、中间产品、副产品,并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16.8.2  产生粉尘作业场所的防尘设计应符合国家对工业企业卫生设计的有关规定。

16.8.3  防尘设备、设施应保证作业场所中有害物质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有关规定。在厂区气象条件、洁净度要求与防尘措施有矛盾时,应采取其他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健康。

16.8.4  板材后加工工段中的砂光、磨边倒角工序必须设置收尘设备。

16.8.5  粉状物料筒仓进出料点以及料浆制备中粉状物料的卸料点,均应采取粉尘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