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0.2】。 , 给 ?   水《 》 10》.2.1  给【水系统应分别设置】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和生活、消防!给水系统 】 10.2.【2  生产、—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生产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要求确定;》   】  2  冲—洗汽:车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 , ?    3  不可!预,见用水量《可按生产、生活总】用水量的《15%~30—%计算? : 1》。0.2.3  设备!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mg/L!~450mg/L(!以CaCO3计【),悬浮物宜小》于20mg/Lp】H值应为6.—5~8.5并应【满足水?质,稳定:的要求 》 《。10.2.4  】。锅,炉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的有关规《定 ? 10.【2,.5  生产用水】。。的,。水压应根据生产要求!确定车间进》口的水压不宜—小于0.3》MPa? , 《 10?.2.6  给【水,。水源选择《。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资【源应可靠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用水量; 】     2【  :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 ?  ?   3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 ,    — 4  应优先【选用水质不需净化处!理,或,只需简易净化—处理:的水源; 【  《。   ?5  有条》件时可与农业—、水利、邻近城镇和!工业企业《协作综合利用水资】源; 》     6】 , 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应安全、经济【便于施工、》管,。理和维护 — ? 10.2.7 】 地下水的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水量 】10:.2:.8  采》用,管井时应至少设置1!口备用?井当发生事故时备】用,井应能满足80%的!设计取水量 — 》10.2.9  取!用地表水时》枯水期的流量—保证率应《为90%~》97% !。1,0.2.10  】大型厂取水》泵站和取《水构筑?物宜按?10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宜按9《5%:设计、9《7%校核;中小【型厂可按5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可按9《0%设计、》95%校核 — 10【.,2.11  —水,源至工厂的输水工】程应根据地形条件优!先选用重力》输水输水管》线,宜设两?条当其中一条输【水管线出现故障时】另一条输水管线【应能:保障80%的设计】输水量当水源至工】厂只:设1:条输水管或多座【水源井分别以—单管向工厂输水【时厂内应设置—安全储水池或其【他,安全供水的设施 】 , ? 10.《。2.12 》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保持水质—、水:量平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有关规定! 1【0.2.13  】对水质要求较高的化!验用水宜由生活给水!系统供?水 》 10.2.【14  同一—个水泵站内宜选【用同类型的水泵;】每一组生产给水泵】。应设有备《用泵 》 : 10.2.—15  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 ? 10—.,2.16  生活和!消,防给水系《统宜设置《水量:调节储?存设施有条件时应】优先选?用高位储水池 ! : 10?.,2.17 》 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设置】用水计量器具 【 《 10.2.18】  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系统应与室!外给水系《统协调一致 — ,。 10.【2.19  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确定 【 10《.2.20  建】筑物的引《入管:应设置控《制阀门用水》设备的管道最—高部位宜设置—排,气阀;?管道最低《处宜:设置放水阀 ! 10.2.21!  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