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07-2015 建标库

3  基本规定

3.0.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基础资料:

    1  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原料工艺性能试验报告;

    3  主管部门同意征用建设用地及规划的书面文件;

    4  环境保护部门对环评报告的批复意见;

    5  主管部门对节能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批复意见;

    6  初步设计阶段还需提供地方概算定额、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相关技术经济资料、厂区地形图(1:1000~1:2000);

    7  施工图阶段还需提供厂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主要设备的总图和基础条件图、主要设备的安装要求、厂区地形图(1:500)。

3.0.2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设计规模应根据产品种类、原料来源、市场需求等确定。单条生产线设计规模划分,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单条生产线设计规模划分

    注:设计规模按产品规格为2440mm×1220mm×6mm(加压前)折算,全年工作天数按300d计,每天工作时间按22.5h计。

3.0.3  单条生产线设计规模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G——设计规模(万m2/a);

          K1——全年工作天数(d,按300d计);

          K2——每天工作班数;

          K3——每班工作时间(h);

          T——堆垛产量(张/h);

          S——单张板材面积(m2);

          H——板材厚度(mm);

          P——产品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