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人工:安全监测《
!
Ⅰ 坝体表面水】平位移?监测
《
:。
《5.3?.,1, 坝体表面水平位!移监测宜采用视准】线法、极坐》标法、GNSS【法等监测方法
】
,
5.3—.2 采用视【准线法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基】准点或工作》基点应布置在视准】线两端延长线上【的变形影《响区:域之外稳固》可靠的位置宜采用极!坐标法对基准—点或工作基点的稳】定性进行《检核
—。
2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宜采用带有强】制对中装置的—混凝土监测墩监【。测墩制作规》。格宜符合本规范第B!.0.1条的规定
!
!3 视准线长度】不宜大于500m
!
,
— 4 视准线】旁离障碍《物距:离宜大于1m距离】地面高度宜大于1.!2m
【
》5 监测》方法宜采用》活动:觇牌法或测小角【法
:
《
, ? 6 视准线长度!大于250m—时宜在两端基准点或!工作基点设站并宜分!别观测?邻近的1/》2监测点
】
,
》。7 : 同一监测》点每次应观测2测回!每测回应正镜、倒】镜各观测2》次应取平《均值为该测回—监测值应取2测回】。。。中值为监《测成:果
! 8 《 监测限差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
表5.【3,.2 监测限差
!
》
5.3!.3: 采用极坐标法】。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基准点、—工作基点和监测【点宜采用带有—强制:对中装置的混—凝土监测墩监—。测墩制作规格宜【。符合本规《范第B.《。0.1?条的规定
》
?
2 !每次监测《时同一监测点—上应使用同一棱镜】
》
3— 水平角》观测:时,宜采用全圆》方向观?测法;当观测方向】多于:6个时宜分》组观测
—
,
4 !。监测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3-1、》表5:.,。。3.:3-2的规定
【
表5.3!.3-?1 极坐标法【观测要求
】
:
《
表5.3.3-!2 极坐标法监】测限差
》。
:
?
【 , 5 《距离测量时》应同步进行气—温、:气压观测并应对距】离观测值进行气【温、:气压、仪《器加:乘常数和《倾斜改正应将边长投!影至尾矿库平—均高程面上
【
5.3【.4 采用G【NS:S方法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基准点和监》测点上部高度角1】5°以?上范围内应无遮【。挡物应远《离大功?率无线电信号干【。。扰源且附近应—无GNSS信号【反射物
! 2》。 基准点和监【测点宜采用》带有强制对中装置】的混:凝土监测墩》监测墩制《作规格宜符》。合本:规范第B.0.1】条的规定
—
— , ,3 : 每次监《测时同一《。基准点和监测点应】安装使用同》一台GNS》S,接收机和天线
!
:
? 4? GNS》S接收?机天:线的水准器应居中】天线:定向标志线应指【向,正北天线相位中【心高度应量取2次两!次较差不应大于【1mm
【
》 5 监测前【应做好星《。历预报监测时间【。应为最佳监测时段
!
《
6 【 G:NSS监测》网宜采用精密星历】进行数据处理—
,
— ,。 7 《 GNSS》监测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
,
表5.3.!4 : GNSS监测】技术要求《
》
!Ⅱ 坝体表》面竖向位《移,监测
》
5—.3.5 坝体】表面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及GN【SS测量等方—法,
5.3!.6 《采用水准测》量方法监测竖—向位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 水准基准【点结构与埋》设宜符合《本规范第B.0.】2条的规定竖向位】移监测点宜采—用与水?平位移监测》点相:同标石
【
《 2?。 每?次监:测应采用起始于【相同水准基》准点的闭合水—准路线
《
》 3 水】准,。。监测要求应符合【表5.?3.6-1、表【5.3.6-2的规!定
?
?
,表5.3.6-【1 ?水准测量《的,限差要求
【
!表5.3.6—-2 水准观测的!技术要求《
—
:
《5.3?.7 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监测?竖向位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基准点!、工作基点和—监测点?应与水平位》移基准点、》工作基?。点和监测点》采用相同标石
】
《 , 2 垂直】角采用中丝》法观测测回数应【符合本规范表5.3!.3-1的规—定,测回间垂直》角较差不应大于【6″
】 3 【。仪器高和觇牌高量测!应精确至0.—5mm
—
— 4 采》用单向观测》时应进行球气差改】正
《
》 5 《 用于高差计算的】距离应采用水—平位移监测中相【应的水平距离
【。
》5,.3.8 》 采用GNS—S方法?监测竖向位》移,。应符合本规范—第5.3.4条【的规定
】
,
Ⅲ 坝体内部】位,移监测
】。
5.3—.9 坝体内【部水平位移监测宜采!用滑轮式测斜—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监测设!施安装及埋设宜符】合本规范第》C.1节的规—定
?
2! 测斜管底—部稳固时宜以测斜管!底部为起算点;当测!斜管底部不稳定时应!以测:斜管顶部为》起算点;每次—监测时?应对:测斜:管顶部?进行水平《位移监测
【
》。 3 测斜仪】应沿坝体横剖面【方向的?。测斜管?导槽下放至测斜【孔底部在《测,斜仪达到稳定工作】状态后每间隔0.】。5m~?1.0m应测—量1:个数据
【。
4【 , 第:一次测?量完成后应将—测斜仪反转180】°进行第二次测量】两次测量的各测点位!置应一?致并应依《此作为1《测回每次监测应测】量2测回《监测成?果应取平《均值
5!.,3.10 坝体内!。部,竖,向位移监测宜—。采,用单:点沉降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监:测设施安《装及:埋设宜?。符合本规范第C.2!节的规定《
— 2 监】测时:应进行2次》读数读数较差不【应大于1m》m应取?。平,均值为当次监—测,值
》
Ⅳ 堆积坝!。坡,。。比监测
】
5.3.【11 堆积—坝坡比监测宜—采,用断面法《监测点?可采用?临时:性标志
【
,
5.3.》12 堆积坝坡比!宜采用全站》。仪、:GNSS-R—TK测定相邻监测点!的三:维坐标或地面高差和!水平距离监测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
5.】3.:13 堆》积,坝坡平?均,坡度应按各》监测:横剖:面的平均坡度加【权平均计算》
?
Ⅴ 坝】体,渗流监测
》
【5,.3.14》 , ,。坝体浸?润线:监,测宜采用水位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监测设施《安,。装及埋设《宜符合本《规范第D.1节的规!定,
! ,2 浸润线监测】。孔安装完成后应采】用水准仪或全站仪测!定监测孔孔口高程】测量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
— 3》 尾矿库运营期】间浸:润线监测孔孔口高】程宜每6个》。月检测1《次
:
:
【4 浸润线深度】宜采用水位计观测2!次其读?数较差?不应大?于20?mm应取《平均值作为当次【浸润线监测》值
—
5:.3.1《5 ?。渗流:压力监?测应包?括坝体、坝基、【。。两岸坝端及部分山】。体、坝体《与岸:坡或混凝土建筑物】接触面?、两岸接合部等关】键部位
》
5.3.1!6 渗流压力监测!宜采用孔隙水—压力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监测设施安装—及埋设宜符》。合本规范第》D.2节的规—定
】。。 2《 , 当黏土《的,饱和度低于》9,5%时宜选用—带有细孔陶瓷—滤水:石,的高进气压力孔隙水!压力计
【
《 , 3 《。埋设前应《将孔隙水压力计饱】水24h并应以【提至水面测》计零压状态下的稳定!观测值作为》基准值
《
:
4】 渗?流压力监测时应【采用孔隙水压力【计读数仪进行2【次读数2次》读数较?差不应大于2个读数!单位应取平均值作为!当次渗流《压力监测值
】
5.3.【17 渗流量监】测可采用容积法【。、量水堰法和流速】法当渗?。水量小于《1L/s时宜采【用,容积法;《当渗水?量为1L《/,s~300L/s时!。宜采用量水堰法;】。当渗水量大》于,300L/s或受】落差限制不能—设量:水堰:时,应将渗?漏水引入排水沟中】并应采用流速法
!
5.3【.18 采用【容积法监测渗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监测渗流量的【集水设施应避免客】水干扰在集水设施处!应设:置水尺
! , 2 —容,积法充水《。时间不?得小于10s—
【 3《 渗流量》应观测2次2次读数!较差不应《大于渗?流量的5%应取平均!。值作为当次渗—流量监测《值
5】.3.1《9 采《。用量水堰法监测【。渗,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量?水堰应设在排水沟直!线,段的:堰,槽段应采用矩形【断面两侧墙应平行和!铅,直;槽底和侧墙【应,。砌护:不应:漏水:并,。不应受?客水干扰
【
《 2 —堰板应与堰》槽两:。侧墙和来《水头流向垂直堰口】水流形态应为自由式!
?
— 3 测量堰上水!头的水尺或测针应】布设于堰口上游【3倍:~,5倍堰上水头处其零!。点高程与堰口—高程差不应大于【1m:m,水,。尺或测针等》测读装置应保—持铅直方向
—
《
, 4 【量水堰安《装宜符合本规范第】D,.3节?的规定
》
— 5 每次【渗流:量,监测时应对监测水尺!读数2次2次—读数较?差,不应大?于2m?m,应取平均值作为当次!量水堰水《位监测值
【。
?5,.3.20》 :。流速法监测渗—流量:的测速沟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长度不应小于!15m的直线段【
】 2 》断面:应一致并应保—持一定纵《坡
—
3 不!应受客水干扰—
,
5.3.!21 渗流水浑浊!度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浑【浊,度测定宜在现场【。进行可采《用目:视比色?法或浊度仪法
】
:
2 !左坝肩?、,右坝:肩、坡面横向—排水沟、排》渗管及初期坝—应分别进行浑—。浊度监测《
》
? 3 《 当:浑,浊度达到正常—运营值的1.5【倍时:应加大监测频率
】
,
,
— 4 浑》浊度监测方法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的有关规定
【
—
Ⅵ 干《滩监测
!
:5.3?.2:2 : 滩顶?高程监?测,可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水准测量等!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滩!顶高程监测》点可采用《临时标志
—
2! 滩顶《高程监测点的—地,面高:程宜采用全站仪或】水,准仪测定测》量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
】。
5?.3:.23 干滩长度!监测可采用标尺法】、测距?法等方?法测距法宜采用全站!仪或测距仪监测【对于尾砂腐蚀—性强或人员无法进】入的干滩宜采—用免:棱镜全站仪监测【
5【.3.2《4 : 采用标尺法监【测干:滩,长度时应在滩—。面上设?。。立干滩?。长度标尺干滩较长】时宜以5《0m为间隔标尺【设,立误差?不应大于1m干【滩长度较《短,时宜以10》m,。为间隔标尺设立【。误差不?。应大于0.1—m
5.!3.:25 采用—全站仪监测》干滩长度《时水平距离应观【测2次?2,次观测较差不—应大于0.1—m,应取:。。平,均值作为当次干滩】长度监测《值
:
《
5.3《。.26 》干滩坡度监》测可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水准测量等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干滩坡度监—测应选?取正常?沉积的干滩断面并】应通过加《权平均计算干滩【坡度
—
,
, 2》 三角高》程法监测宜采—用全站仪对于—尾,。砂腐蚀性强》或人员无法进入的干!滩,宜采:用免棱镜全站仪【监测
! 3 》 距离和高程—测量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
》
4 当!干滩为等坡度时可利!用干滩长度、—滩顶高程《与水面?高程的差值计—算干滩坡度
—
—
Ⅶ: 库水位《监测
【
5.3—.2:7 ?库水位监《测宜采用水尺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库水位》监测点水尺宜—安装在?库内排水井、排水斜!槽等排洪构筑物【上
《
2】。 水尺顶部—高程宜采用三角高程!或,水准测量法测定【。测量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
:
》 ?3 汛期前应对】水尺顶部高程—进行检测
【
》 , 4 库水—位监:测时:应对水尺上》水面线对应的刻【划进行2《。次,读数其读数较差不】应大于10》。mm应取平均值作】。为当次库水》位监测值
》。
【Ⅷ, 降水量监测
【
—
5.3.28【 降水量监—测,宜采用雨量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雨量器安装及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安装高度选定后不】得随意?变动
?
?
? 2 仪器安!装后承水器口应【水平
】 3 — 雨量监测》可,采,用定时分段观测【。少雨季?节,可采用1段》次或2段次暴雨时应!增加观测段次降水】停止时应《。。观测降水《量
》
4 !降水量?。观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降水量观测规】范SL 21的【有关规定
》
【Ⅸ 排?洪设施监测
【
5【.3.?29 排洪设【施监测宜《采用现场巡查—法
5.!3.30 排【洪设施现场》巡查:应符合本规范第5】.2.4条的—规定:。
5.】3.31 —现,场巡:查发现排《洪设施有异常情况】时,应采用监测仪器【设备监测
】
Ⅹ 库区】地质滑坡《体监测
!
5.3.32 ! 库区地质滑坡【体表面水平位移【监测应符合本规【范第5.3.3条】、第5.3》.4条的《规定
《
?
5.3.3—3 库区地质【滑坡体表面竖向【位移监测应》符,合本规范《第5:.3.4条》、第:5.3.7条的【规定:
,
5.3.!。34 ? 库区地质滑坡【体内部位《移,监测应符合本规范】第,5.3.9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