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国!家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及确定?日照:分析范围意见的通】。知
规法字〔!。2015《〕8:。4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系统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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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以?下简称国标)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为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现将执行国标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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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高层建筑遮挡】北侧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应当按照国》标,。要求进行日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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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标中《未对日照分析范围提!出明确?意见结?合天津实《际,确定:日照分析《范围如下
! (一)一般】地区的日《照分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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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被遮挡建筑》(场地)的计算范围!以在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最北一点的水平线上!形成的拟建建筑物投!。影线段最西、最【东两点(O1、【O2)为圆心—以该建筑物高度【(H)的1.61】倍(:中心城区快》速环线内以》及滨海新区核心【区不大于80—.5米、其他区域不!。大于161》米)为半《。径(R?)分别形成的弧线】与该水平《线北侧距离为—R的平行线相切;并!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3】4.81°的—最南侧夹角》线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145.19°!的最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或者与上述弧线!最东和?最西两点的垂—线与上述夹角线【分别相交《围合的区域》(见图1、图—2)
— : 2.】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以在《经过被遮挡》建筑(场地)最南一!点的水平线上形成的!投影线段最西、最东!两点(O《3、O4)》为圆心以161【米为半?径(:。R)分别形成的弧】线与该水平线南【侧距离为161米】。的平:行线:相切;并同经—过该:建筑(?场地)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2?1,4.:81°的最北侧夹】角线和?经过该建筑(场地】)水平?投影与水平线城3】。25.19°—的最: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或者上—述弧线最东和—最西两点的垂—线与上述夹角线相交!围合的区域(—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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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文《化街区内日照分析】范围
】 《落地:大修的按《照原有建筑间距控制!。新建、改建》、扩建的被遮挡建】筑(:场,地)的计算范围为】以建筑高度的1【。。.61倍为半—径划定的《扇形区域最》大,不超过?以80.5米—为半径的扇》形区域(《见图1);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为以161》。米为:半径划定的扇—形区域(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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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中心【。城区快速环》线内、?。历史文化《。街区及滨海新—区核心区被遮挡【建筑计?算,范围
图2其!他区域被遮挡建【筑计算范围
!图3遮挡建筑—计算范围
三、】国标中相关条目中未!对太阳光线与墙【面水平夹角》参,数设置提出明—确意见结合天津实】际阳光?与墙面?、窗面夹角应—不小于15°—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办,法(规建字〔—2009〕521号!。)同时废《止本:通知施?行,。前已核发规划条【件或者选址意见书且!未,失效的?建设项目其日照分】析范围仍按照天津】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办《法(规?建字〔200—9〕521号)执】行
2015【年3月31日
】天津市规划》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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