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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国家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及确定日照】分析范?。围意见的通知 !。 规法字〔》2015〕》8,4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系《统,。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  :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以下简称国】标)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为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现将执行国!标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 ,。 ,。 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高!层,建筑遮挡北》侧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应当》按照:国标要求进行日照】分析 《 》 ,二、国标中未对日】。照分析范围提—。出明确意见》结合天津实》际确定日照分—析范围?。如下  【   (一)一般】地区:。的,日照分析范围 】   《      1.被!遮挡建?筑(场地)的—计算范围以在—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最北一—点,的水平线上形成的】拟建建筑物投影线】段最西、《最东两点(O1【、O2)为圆—心以该建筑物高度】(H)?的,1.6?1倍(中心城区【快速环线《。内,。以及滨海《新区核心区》不大于?80.5《米、其他区域不大】于161《米)为半径(R【)分别形成的弧线与!该水平?线北侧距离为R的】平行线?。相切:;并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34!.81°的最南侧夹!角线: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145.19°】的最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或?者与上述弧线最【东和最西两点的垂线!与上述?夹角线分别相交【围合的区域(见【图1:、图2) 】        2!.,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以在经过被遮挡【建筑:(场地)《最南一点的水平线上!形成的投《影线段最西》、最东两《点(O3、》O4)为圆心—以161米为半【径(R?)分别形《成的弧线与该水【平线:南侧距离为1—61米的平行线【相切;并同经过该建!筑(场地)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21》4.81°的最【北侧夹角线和—。经过该建筑(场地)!。。水,平投影与水》平线城325.1】9°的?最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或者—上述弧线最东—和最:西两点的《垂,。线与:上述:夹角线相交》围合的区《域,(见图3)》  》   (《二)历史《文化街区内》日照分析范》围,    》     落地大修!的按:照原有建筑间距【控制新建、改建【、扩建的被遮挡建筑!(,场,地)的计《算范围为以建筑高】度的1.《61倍为《半径划定的扇形区域!最大不超过以8【0.:5,米为半径的扇形【区域(见图1);】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为以1【61米为半》径划定的扇形区【域(见图3)— 《图1中心城区快速】。环线内、历》。史文化街《区及滨海新》区核心区被》遮挡建筑计》算范围 — 图2其《他区:域被遮?挡建筑计《算范围 图】3遮挡建筑计算范】围 : 三、?国标中相关条目中未!对太阳光线》与墙面水《平夹角参数设置提】出,明确意见《结合天津《实际阳?光与墙面《、窗面夹角应—不小于15°—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办法(规【建字〔2009〕5!21号)同时废【止本通知《。施行前已核发规【划条件或者选址意见!书且未?失效的建设项目其】日照分析范围仍【按照天津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办法(规】建字〔2009【〕521号)执行】。 :2015《年3月31》日, :天津市规划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