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隔震工程施工所采用的各类计量器具,均应经校准或检定合格,且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5.1.2 支座安装应在上道工序交接检验合格后进行施工;支座安装工程施工经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相关施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座的支墩(柱)与承台或底板宜分开施工,承台或底板混凝土应振捣平整;
2 承台、底板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测量定位,绑扎支墩(柱)的钢筋及周边钢筋,应预留预埋锚筋或锚杆、套筒的位置;
3 下支墩(柱)上的连接板在安装过程中,应对其轴线、标高和水平度进行精确的测量定位,并应用连接螺栓对螺栓孔进行临时旋拧封闭;
4 安装下支墩(柱)侧模,应用水准仪测定模板高度,并应在模板上弹出水平线;
5 浇筑下支墩(柱)混凝土时,应减少对预埋件的影响;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对支座中心的平面位置和标高进行复测并记录,若有移动,应立即校正;
6 模板拆除后,应采用同强度的水泥砂浆进行找平,找平后应对砂浆面进行标高复核;
7 安装支座时,应用全站仪或水准仪复测支座标高及平面位置,并应拧紧螺栓;
8 上支墩(柱)连接件在安装过程中,应对其轴线、标高和水平度进行精确的测量定位。
5.1.3 阻尼器安装应在支座安装及上部梁板体系施工验收合格后进行,或在隔震层上部结构施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5.1.4 支座和阻尼器安装应有监理进行旁站。
5.1.5 支座和阻尼器安装宜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