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噪声控制设施安装
Ⅰ 主控项目
11.2.1 本条对消声器、隔声罩等安装前应具备的条件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内容作出了规定;其中强调应检查完整性、严密性等,以确保消声、降噪的要求,并认真做好记录以备核查。
11.2.2 消声器常常具有安装方向要求,在安装过程中不得搞错方向;有的消声材料易于受潮,在安装中应做到连接严密,不得损坏、受潮、影响施工安装质量;为方便维修、更换,且因消声器体积较大,通常应设单独支架或吊架。
11.2.3 条文对隔声罩的安装施工位置、与风管的连接和检查门,隔声材料布放等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内容作出了规定,其中尤应注意检查门、观察窗等的严密性,否则将会降低隔声效果;隔声材料的布放是否均匀将会影响隔声效果的均匀性,也是影响整体隔声效果的重要因素。
11.2.4 根据产品生产工艺的要求,对有隔声要求或有降低噪声需要的洁净室(区)的墙体、吊顶或地面应按工程设计设置吸声设施,此类设施应做到表面光滑、易清洁、不起尘,否则将会影响空气洁净度等级的实现。为此本条对吸声设施的构造、材质和表面质量作出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