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地面涂装工程
4.3.2 为确保地面涂装工程质量,在进行地面涂装前应认真确认基层状况,当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打磨、清理、修补等工作;由于溶剂型涂料和环氧树脂地坪施工完成后,若基层发生渗水等现象时,将会使涂层出现鼓泡、起皮等质量事故,为此作了本条第5款的规定。
Ⅰ 主控项目
4.3.4 本条规定了基层表面的主控项目的质量验收内容,应严格遵守,并做好施工记录。
4.3.5、4.3.6 这两条规定了面层的结合层、面层涂装的施工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内容,应严格遵守,并做好施工记录。
4.3.7 本条规定了地面涂装用材料的要求,为避免因材料选择不当,影响洁净室(区)内的空气洁净度等级,条文强调所选材料应具有防霉、少产尘、不积尘等对产品质量无害的相关性能。为严格执行,规定为全数检查,并做好进场检查、验收记录,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