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洁净厂房施工前应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制订施工方案和程序,并应做到各工种协调施工、阶段明确、交接清楚,同时应确保整体施工质量和安全操作。洁净厂房的总体施工程序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3.0.2 对洁净厂房工程内各专业设计图纸进行深化施工详图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并应加强设计质量管理,施工详图应得到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或确认。
3.0.3 洁净厂房工程的隐蔽工程,隐蔽前应经过验收。
3.0.4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作业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 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应全部合格;
3 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合格率不得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