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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伦》贝尔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  》     ! 现将呼伦》贝尔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2009年2—月1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呼—伦贝尔?市本级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建立决策科学—、程序?公开、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呼—。。伦贝尔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 】第三条 呼伦贝【尔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是指市—。本级用于基本建【设的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需要由市本级】提供担保或偿—还的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它融资 》 第!四,条 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科技进步等— ?   】。  :基本建设资金主要】。投向以下领》域的项目《 】   ?  (一)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 !     (二)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建设项目《; : 》。    — ,(三)各级行政【、政法等政权建【设项目; 】。     !(四)与中央和【自治区投资配套【的项目; ! 《    (五)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大?项目 第二!章 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申报程序 】 第五条 项目】的提出    !  》  ?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拟建设项目方【案项目建设》方案应包括》 , , :。    》    — (一?)项目名称; 【  》   【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   — , ?   ? , (三)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 ?。   【。  : :(,四)项目建设选【址和用?地面积的初》步方案;《    !    —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资金筹措方案— ?    》 —第六条 《项目建设方》案初审  【  》。    项—目,建设方?案提:出后需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查批准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资,。金筹措方案并附【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程序 —    — 《。 第七条》 资金筹措方—案    【    【 ,资金筹措《方案:。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额度、项目单—位资产?。置换方式和金额、】缺口资金解决途径其!中包括需要贷款的】资金:。额、可利用》的,赞助款、《能够争取到》的上级专项资金等银!行贷款项目还应【分别与市金》融办、相《关银行落实贷—款,意,向按照?呼伦贝尔市利用市本!级财力和《信用:。向金融机构申请建】设项目贷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   《 ? : 第?。八条: 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    》    项!目单位委托有—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办理以下文件 ! ?   【   (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 ,  《  ?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    】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 ,    !。   ?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 第九条! 项目审查 】  :    】 ,投资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后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充实完善—相关内容及支撑要】件,。  —  《 第十条 】项目审批《 ,    【    由投资!主管部门向政府报送!审查修改《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支】撑文件提交政府投】。资项:。目审核?。领导小组例会研究批!复后投资主管部门】正式:办,理项目批《准手: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国土:部门办理正式用地手!续,需自治区或国家审】批的项目《各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支,撑性要件的审核、】审批手?续 《 , ,   — ?。第十一?。条 项目预》算审查 —   【   市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立项审批文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对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出,具,工,程预:算审核?情况报告报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研究批复工—程预算审核情况报告!并最终明确工程预】算额;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领导小组批】复,的,工程:。预算审核情》况报告在施工—过,程中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及工程造价合理【安排建设资金 【 第三—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 》。 ,    】 , 市本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或项】目管理?单位责任制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涉及多》个部门或重大项目需!成立项目部 — , ,    ! 第十《三条 招投》标    【 ,  《  市本》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根据:工,程种类及材料—占工程?造价的比重确定的大!宗材料采《购、设备采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自治区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财政部门要参】与招投标标底的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同时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 ,。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 【    《 ?    所有市】政府投资项目大【宗原材料和设备均要!实行政府采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要在招!标,前20?天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要提前3个》工作日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所有采购结》。果,均要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 第十五!条 行政监察 】 ,   【   监察部门要!对市本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以【及大宗材料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实行全程监督要!对招标方案的制【定、信?息发布、资质审查】、标书发放》、评委的《选定及?通知、评标、定【标和中?标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管以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守规【。 ,。 ?    】 第十六条 【质量监督  】    】 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工程质量—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设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设备监理合同以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以控制工》程投资、工》期、质?量加强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相关》合同规定承担具【体责任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 :    — 第十七】条 计划控制—    】    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加强项目预算管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要按照《批准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变更建设规模—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市财】政主管部门进行不定!期,监督5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市》财政主管部门—安排2?至3人进《行跟:踪,监督:确需变?更增加投资的需提】交项目审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遇有重大!变更应重新》。履,行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凡因: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变?更建设规模或—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投资》增加各项目单位【都,要自行平衡市政府】不予:追加投资 —   》 第】十八条 工程结算审!查    】    — 政府投《资项目按批》准设:计建成后项目单【位要将招投标文件、!竣工图?纸、相关合》同要件以《及,隐蔽工程记》录、签证等经—济资:料一并提交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依据以!上资料及相关额定标!准进:行竣工决算审—查出具工程》造价审查定案—通知书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审查!定案通知书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    — ? 第十九条 项!目审计  【  》   ?。 政府《投资项目按批准设】计建成后项目—单位编制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由审计部门对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  》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 :    【    》由业主单位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项目移交、固定资】产登记手续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交!付使用资产转为【国有资?产部分的审查、验证!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