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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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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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200!6年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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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范围内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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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租金补贴或租金相!对低廉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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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 《本办法所称》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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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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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市廉租住房【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协调【本市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各】。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的管理办—法和政策
【。
市、!旗区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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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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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在当地生活的最】。低收入?家庭(民政部门公布!标准)?或持有本地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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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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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照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确定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其具体标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测算:报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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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随—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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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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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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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捐赠的】资金;
》
《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
》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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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
第十—条 :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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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
,
(—二)社会捐赠的住房!;,
】 (三)腾空的】公,有住房;
》。
《
(四【)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
?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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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应,当以收购《。现有旧住《房为主?限制集中兴建—廉租住?房
》
实物配!租应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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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政府: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给予—免收优惠;房地产管!理部门购买旧住【。房作为廉租》住房以及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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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持下列】文件、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一)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验?核、复印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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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住房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单位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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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领取证明;】
】 (四)其它优抚!待遇相关证明—(烈属、孤》老、残疾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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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办事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发放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的:。。城镇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后?街道办事处签注【意见: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予以《公,示
】 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第十四】条 经登》记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对于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
】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轮候顺序!对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并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予【以公布
! 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轮候!
第【十五条 》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可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可以根据》居住需要选择承租适!当的住房在》与出租人达》成初步租赁意—向后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房地产—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出【租人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可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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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结果调整》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廉租】住房对家庭收入连】续1:年以上超出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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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
》第十七条 廉【租,住房申请《人对: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核结果、轮!候,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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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 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违】反本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情节恶劣的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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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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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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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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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对已批准的廉租住房!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旗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廉租住【房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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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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