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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 :     》。鄂尔:多斯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20》。。06年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范围内《。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租金补贴或租金相对!低廉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房? 》 ,第四条  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 , ,。 ,     本办法所!称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   《  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第五!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市—。廉租住房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协调本市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各【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的管理【办法和政《策, 》     市—、旗区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相关》工作 ? : 第六条 【 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条件 —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在当《地,生活的最《低收:入家庭(民政部门】公布:标准)或持》有本:地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的家庭 — ,    》 (二)《。。。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第【七条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照》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确定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其具体标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测算:报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随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 ,。。 第八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  —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二)?社会捐?赠的资?金,。; 《   》。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 ,   ?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 , 第《九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 第十》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  《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     (二【)社会?捐赠的住房》。; : 》。   ? (三)《腾空的?公,有住房; —   —。  (四)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 :  :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应《当以:收购现有旧》住房为主限》制集中兴建》廉租住房 【    — 实物?配租应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十!一条  政府—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给予免收优惠;!房,地产管?理部门购买旧—住房作为《廉租住房以》及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 第十二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持下列文件、】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  :(一)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验核、复印件存档】。); 【     (—二)住房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单位证明等【); —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领取》证,明; 】  :  (四)其它优抚!。待遇相关证明—(,烈属、?孤,老、残疾等证明) ! ,     】街道办事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发放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的城【镇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后街道—办事处?签注意见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 ! 第—十,三条  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予以公《示 —     》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第》十,四条 ? ,经登记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对于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 !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轮候顺序对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并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予?以公布?    ! 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轮:候 — 第十五条 — 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可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可以根—据居住需要》选择:承租适当的住—房在与出租人达【成初步租赁意向后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房地产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出?租人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  《。。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可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 第十六》条  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结果调《整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廉,租住房对家庭收入】连续1年以上超【出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住房》  【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 第十七》条  廉租住房申请!人,对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核结果《、轮:候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诉 【 , 第十八条 】 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违反本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情节恶劣—。的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  》  :。。 (一)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对已批准的廉【租住房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旗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廉租住房的实施!意见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