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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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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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 鄂《尔多斯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2006年!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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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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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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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范围内】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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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租金补贴或租】金相对?低廉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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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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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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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第五!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市廉租住房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协调本—。市,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各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的管理办法【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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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旗】区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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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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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在当地生活的最【低收入家庭(民【政部门公布标—准,)或持有本地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的家—庭
! (二)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第七】条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照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确定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其具体标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测算报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随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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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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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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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捐赠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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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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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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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
!(二)社《会捐赠的住房—;,
! (三?)腾:空的公有住房;【
! (四)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
,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应?当以:收购现有旧》住房为主限制—集中兴建《。廉租住房
!
实物配租!应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
,。
第十?一条: :政府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给予免收—优惠:;房地产管理—部门购?买旧住房作》为廉租住房以及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第十!二,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持下列文】件、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一:)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验核、复印!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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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住房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单,位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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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领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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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优抚待遇相关证】明(:烈属、孤《老、残疾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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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办事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发】放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的城《镇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后街道办事—处签:注意见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予以公示
【
【 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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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经登记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对于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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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轮候顺序对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并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予以公布】
— ? 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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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可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可以【根据居住需》要选择承租适—当的住?房在与出租》。人达成初步》租赁意?向后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房地产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出《租人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可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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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结果调整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廉租—住,房对家庭收入—连续1年以上超出】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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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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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廉租—住房申请人对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核】。结果、轮候》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诉
】第十八条 》 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违反本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情《。节恶劣的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 (》一):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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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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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对已批《准,的廉租?住房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旗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廉?。租住房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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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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