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喷雾焙烧法盐酸废液再生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93-2015 建标库

7.3  给排水设施

7.3.2  生产水、生活水、脱盐水在厂区通常有主干管,如果水质、水压满足酸再生工艺的要求,则可以考虑集中供给,因盐酸再生站焙烧炉顶平台处位置较高,水压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在酸再生机组中设置增压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