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喷雾焙烧法盐酸废液再生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93-2015 建标库

5  工艺设备与管道

5.1  一般规定

5.1.1  关于盐酸再生装置设备和材料的总体要求。

    1  对预浓缩器、吸收塔、碳钢衬胶酸储罐等设备中内衬耐酸砖材料的规定。

    2  对预浓缩器、吸收塔、碳钢衬胶酸罐等钢衬胶设备的钢壳、胶板材质及施工要求的规定。

    3  对玻璃钢酸罐、玻璃钢烟气管道、玻璃钢塔器等设备材料的规定。

    4  对PPH罐体、塔器、烟气管道等设备材料的规定。

    5  对废气风机叶轮、过滤器、文丘里喉口、酸枪及喷嘴等设备的钛合金材料及加工的规定。

    6  对酸枪、预浓缩器喷管等铌材及其加工的规定。

5.1.2  关于盐酸再生装置中钢结构设备除锈和防腐的规定。

    3  对一般钢结构设备防腐的规定。盐酸再生站内由于盐酸气体的挥发、泄漏,会对站房内的设备产生腐蚀,所以应采用防酸油漆对设备表面进行防腐处理。

    4  对高温钢结构设备防腐的规定。盐酸再生站内高温设备表面可达到400℃左右,如焙烧炉底破碎机、旋转阀、除氯装置等,设备外表面宜采用耐高温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