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调试与考核
9.1 一般规定
9.1.1 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进行。
9.1.2 系统调试宜分为单机试车、冷负荷试车(含联动试车、烘炉)、热负荷试车和试运行四个阶段,并应在前一阶段试车合格后进行下一阶段试车。
9.1.3 系统调试应根据不同的调试阶段编写相应的调试方案,调试方案应包括调试内容、调试方法、调试步骤、调试检验设备、调试小组人员名单、危险源清单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系统各阶段调试过程应形成记录。
9.1.4 系统各调试阶段完成且验收合格,具备运行条件时,应及时组织系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