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喷雾焙烧法盐酸废液再生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93-2015 建标库

7.9  建筑防腐蚀设计

7.9.1  盐酸再生站房的防腐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

7.9.2  槽沟、排污坑、泵区和酸罐区等区域的混凝土结构表层应设置防渗层,地坪及地上2m以内的墙壁应采用耐酸砖防腐。

7.9.3  各类储罐、酸泵、预浓缩器的设备基础应采用耐酸砖防腐,吸收塔、洗涤器、废气风机的设备基础宜采用耐酸砖防腐。

7.9.4  焙烧炉顶钢平台应设计防腐层。其他作业区域内防腐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表面宜采用耐酸防腐涂层;

    2  钢结构表面宜采用防酸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