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建筑防腐蚀设计
7.9.1 盐酸再生站房的防腐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有关规定。
7.9.2 槽沟、排污坑、泵区和酸罐区等区域的混凝土结构表层应设置防渗层,地坪及地上2m以内的墙壁应采用耐酸砖防腐。
7.9.3 各类储罐、酸泵、预浓缩器的设备基础应采用耐酸砖防腐,吸收塔、洗涤器、废气风机的设备基础宜采用耐酸砖防腐。
7.9.4 焙烧炉顶钢平台应设计防腐层。其他作业区域内防腐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表面宜采用耐酸防腐涂层;
2 钢结构表面宜采用防酸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