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采暖通风设施
7.6.1 盐酸再生站采暖通风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7.6.2 盐酸再生站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酸储罐区、氧化铁粉包装区域及化验室宜采用机械通风,其他区域可采用自然通风;
2 电气室、操作室及化验室应设置空调。
7.6.3 在冬季寒冷地区,应提供盐酸再生站停工时的紧急采暖措施。
7.6 采暖通风设施
7.6.1 盐酸再生站采暖通风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7.6.2 盐酸再生站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酸储罐区、氧化铁粉包装区域及化验室宜采用机械通风,其他区域可采用自然通风;
2 电气室、操作室及化验室应设置空调。
7.6.3 在冬季寒冷地区,应提供盐酸再生站停工时的紧急采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