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喷雾焙烧法盐酸废液再生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93-2015 建标库

7.3  给排水设施

7.3.1  盐酸再生站给排水设施的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721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7.3.2  由外部供给的生产水、生活水、脱盐水的水质、水压需满足盐酸再生工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