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喷雾焙烧法盐酸废液再生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93-2015 建标库

6.2  电气传动

6.2.1  电气传动系统宜采用全交流传动方式。

6.2.2  调速电动机宜采用全数字交流变频调速设备供电,恒速电动机宜采用电动机控制中心供电,容量较大的恒速电机宜采用软起动装置。

6.2.3  盐酸再生站内的操作箱面板应采用耐盐酸腐蚀的材质。

6.2.4  现场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不应小于IP54。

6.2.5  盐酸再生区域宜设置独立电气室。

6.2.6  电缆敷设宜采用电缆桥架为主、局部穿管方式。防腐区域桥架宜采用玻璃钢等防腐桥架,穿管宜采用PVC(聚氯乙烯)等非金属管。

6.2.7  电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

6.2.8  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应在电气室、操作室等房间设置应急照明,且应急照明时间不宜小于30min。

6.2.9  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

6.2.10  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