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电气自动化
6.1 低压供配电
6.1.1 盐酸再生站房内设备用电负荷宜按三级负荷设计,低压供配电系统应满足该负荷等级的要求。
6.1.2 低压供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低压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有关规定。
6.1.3 自动化控制系统和检测仪表、通信设施用电设备,应采用UPS电源作为应急电源,且应急时间不应小于15min。
6.1.4 盐酸再生站房内照明和检修电源宜采用专用电源。
6 电气自动化
6.1 低压供配电
6.1.1 盐酸再生站房内设备用电负荷宜按三级负荷设计,低压供配电系统应满足该负荷等级的要求。
6.1.2 低压供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低压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有关规定。
6.1.3 自动化控制系统和检测仪表、通信设施用电设备,应采用UPS电源作为应急电源,且应急时间不应小于15min。
6.1.4 盐酸再生站房内照明和检修电源宜采用专用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