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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崩 】 塌《
】6.3.1 【。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崩:塌时应进行崩塌勘】察崩塌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查明地《形地貌类型及—形态特征
—
》 ,。 2 应收集调!查降水、冻融、【地震和地下水的【活动情况并》查明其与《崩塌的关系
【
,
3】 , 应查?明地:层岩性、岩层结构】、岩石风化程度
!
【 4 ? ,应查明地质构造【岩体结构面的产状】、组合关系、闭【合程:。度、:力,学属性?、,延展及贯穿情况、岩!体基本质量》等级
! ?5 : ,应查明崩《塌,类型、规模、范围、!崩塌体的《大,小和崩落方向—
:
:
? 6 —应查明危岩》的,分布、规《模及稳定《性
《
,。
》 7: 应调查崩塌前的!迹象查明崩塌原【因
】 8 应搜集!。当地防治崩塌的【经验
》
6《.3.?2 崩《塌,勘,察的手段应》以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为主可辅以槽探】等测绘范围应包【。括崩:塌区:及相邻影响》范围;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宜采用1》500~《。11000;—崩塌方向主剖面的】比例尺宜采用1【200条件复杂【时或重要《地质单元《。体可:扩大比例《尺表示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的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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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当需判定危岩】的,稳定性时《宜对张裂缝进行监测!对有:较大危?害的大型危岩—应结合监测结—果,对可能发生崩塌【的时:间、规模、滚落【方向、途《径,、危害范《围等做?出预报被覆盖—危岩体宜采用—挖探查明其节理裂】隙发育和充》填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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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崩塌—勘察应评价场—地的建设《适宜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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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崩塌》规模大且治理—难度大?破坏后果严》重时不宜作为工【程,。建设场地《
【 ?2 :。 崩塌规模较—大破坏后果较—严,重但治?理后可消除其危【害性:时,可在治理后作为【工程:建,设场地
【
—3 ?崩,塌规模较小》可能产生的破坏后】果不严重《时可作为工程—建设场地但应—对不稳定《。危岩采取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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