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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岸边取】水工:程
】
5.7《.1 本节—适用于河流岸边【取水设施场》地包括河《床区、?岸边区和《净化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他【湖岸:、海岸及人工—水,体等取水《设施的岩土工程勘】察可根?据场:地条件按本节规定】执行
5!。.7.2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对场地的稳—定性和建筑的适【宜性做?出评价?并提出场址比—选,意,。见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了解选!址区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及其成因类】型、岩?土物理力学性质
!。
:
? 2 了解岸!坡、河床稳定—状态研究崩塌、冲刷!、淘蚀、淤积和推移!泥沙等不良》地质作用的发—育状况及发展趋势
!
》 3 了解!地,表水体动态和地下水!。埋藏情况及对工【程,的影响
【
,
5.7.3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宜采用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及:调查等方《法进行资《料不足时《可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少量勘探》。工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搜集场区—的,地质、地《形、地?貌,及建筑经验》等,资料并应了》解河床的最大冲刷】深,度、最小宽度以及】河水的最高和最低】水位
—
: 2 应】调查上游地区—有无排?放,工业废水、废渣及】其对:场地和水源》的影响程《度
?
》 3《。 应搜集场地【地震地质《资料
《
:。。
4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为15—000~110【000
》
5.—7.4 场地【宜选择下列建设有】利的:地段
—。
》 1 河床—稳定和岸坡稳定地】段
—
2— 河床《抗冲:。。刷能力强或基岩埋】。藏,浅的河段
【
3】 河床宽展水流平!。稳地段
【
5.7.5【。 初步勘》察,应为确定岸边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地】基基础?类型及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措施提供】依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性质、!分布、发展趋势及】其危:。害程度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
! 2 初步查明场!。地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及特殊性岩土】分布并初步查—明场地岩土的—物理、水理、力学性!质,
:
,
3】 初步查明—场地的水文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 《4 初步》评价场地地》震效应并提供—抗震设计参数
!
》 5 初步【判定场?地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5【.7.6 初【步勘察工作宜采用工!。程地质测绘》、,物探及勘探测试等多!种手段相结合进行】
,
?
:。。5.7.7 【初,步勘:。察的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 工程?地质测绘应调查岸线!变迁及不良》地质作用《对岸线变迁的影响并!应调查埋藏》的河、湖、沟谷的分!布及对工程》的影响采用的比例】尺宜:为,1,2000
—
— 2 物探【工作宜用于查明隐】伏构:造断裂的位》置、:规模
《
《5.7.8 初】步勘察的勘探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河床区宜垂直岸!边线布置2条~3条!勘探线间距》宜为50m~—70m勘探点—。间距宜为30m~】。50:m每条勘探线—的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2【。个勘探深度》对卵石层不宜少于8!m对砂层不宜少于1!。0m对黏性土层不宜!。少于15m且均【应达到最大冲—刷深:度以下不少》于3m对基》。岩应进入中等风化层!。不少于1m》。
:
【 2: 岸边《区勘探?线宜垂直岸边—线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和深度应—满足能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并验算岸》坡稳定性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按表5.7.—8-1确定》勘,探点深度可》按表5.《7.8-2确定
!
表5.7】.8-1 勘探线!、勘:探点间距(m)
】
—
?
表5.7.8-!2 勘探点—深度(m《。)
—
—。
: 3 净化区!可按网格状布置勘探!点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宜为:50m~100【m勘探深度宜为1】。0m:~20m《
?
《 4 采取】不扰动岩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且每一场地》和,每一地貌单元不【应,少于3个每一主要岩!土层的取试样或原位!测试不应少于—6,件(组?)
5.!7.9 《 详细勘察应—在搜集和了解取水设!施的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的性质、结构—特点、荷载、—基础形式、埋—置深度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并应—。为取水设施的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深基坑《开挖: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5!.7.10》 详细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查明取水设施地基!的地层结构、—岩土的工程特—性及地基稳》定性;对深》基坑的工程应提供】基坑:支护:所需参数
!
? 2 《 查:明建筑地段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规模和!发展趋势并》应提:供整治措施》建议和所《需岩土工程》参数;?岸边区尚应查明由】于场地整平和结构荷!。载作用下的岸坡稳】定性
】 3 —。 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其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净》。化区水?。池,底部存在强透水层时!应查:明其分布范围和评价!其渗透?稳定性?;需进行工程降【水,时,应,提供岩土层的渗透】系,数和预测基坑涌水】量;对拟用沉—井法:施工的构筑物应【提供井壁与》。岩土的摩擦》。系,数并应预测沉—井施工中的问—题
【 4 【评价: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并提供抗【震设计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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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1 详细勘】察工作应以》勘探、测试和水文地!质试验为主在—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宜进行补充工程【地质测绘工作测绘】的比例尺宜采用1】500~11000!
—5.7.12 【 勘探测《试工作的布》置应根据河床区、】岸,边区、净化》区的不同建》(构)?筑物的工程性质各区!段的地形《、地:貌和工程《地质:。条,件确定
《
5.7】.13? 河?床区详细勘察—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取水设施【构筑物地基的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个主要构筑物!不得少?于2个勘《探点;勘《探深度应达到基础】底面以下不少于1】0m在预定深度内】。遇见基岩《时勘探深度应—进入中等风化层【不少于3《m;当采用桩—基或沉?井基础时应按—桩位:。或沉井?位置:布置勘探点》深度应达《。。到,预计桩长或井深以】下不少于《桩(井)《径的:。3倍且不得少于3m!;对大直径桩—不得少于5m;对】。需验:算沉降的桩(—井,)基础其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
—
《 2 — ,对水平集水管—式取水构筑》物勘探点宜按—浅而密?的原则布置其间【。距不宜大于15m或!一个:集水系统不宜少【于3个勘《探点勘探《深度:宜为基底《以下6m~8m并】应达:到预:估的最大冲》刷深度?以下不?少于5m
》
!3 深《。基坑的勘探深度宜为!开挖深度《的2倍?~3倍遇坚硬—地层时可根》据支护设《计要求减小》勘探深度深基坑【的勘察范围宜超出】开挖边界外开挖深度!的2:倍~3倍《在深厚软土》区勘察范围》尚宜扩大《当基坑范围外—无法布置《勘探工?作时应搜集相关资】料,和,进行工程《地质调查
【
5.7.【14 岸边区【详细勘察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勘探工作量》应按单体构筑物【布置主要构筑物不宜!少于3?个勘探?点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应达到】岸边:最低点以下不—少于10m》或至基?岩中:等风化层《内不少于2m其【余勘探点深度可【。按工程规模、—设计要求及场地岩】土条:件,确定
?
】 2 勘》探工作量和勘—探深度尚应满—足坡体开挖和支护结!构计算、岸坡—稳定性评价等要求】
》
5.7.》15 净化区【详细勘察阶段的勘】。探工:。作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1.》17~?5,.1.19条的规】。定对深埋的构筑物勘!察工作应符》合本规范第5.7】.13条《第3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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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6 详细勘】察阶段的原》位,测试和采取不扰动】岩,土试样的勘探点的】数量宜为勘探—点总:数的1?/2~2/3每【一主要?岩、土层的原位测】试、取样不应少于6!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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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7 《对需:进,行工程降水的工【程应按本规范第5.!1.20条》进行水?文地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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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8? 水域勘探—和,测试:应根据水域条—件、地质《。条件和勘察技—术要求选用能在水域!稳定作业且》保障获取可靠成果的!设备和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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