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7  岸—边,取水工程 — 》 5.?7.:1 : 本:节适用于河流岸【边取水?设施场地包括—河床区、岸边—区和净化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他湖岸、海岸!及人工水体等取【水设:施的岩土工程勘【察可根据场》地条件?按本节规定执行 ! 5》.7.2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对场地?的,稳定性和建筑的适宜!性做出评价并—提出场址《。比选意见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了—解选址区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及其成因—类型、?岩土物理力学性【质, 》   ?  2  了—解,岸坡:、河床稳定状态研】究崩塌、冲刷—、淘蚀、淤积和【推移泥沙等不—良地质作用的发【育状况及发》展趋势? 《 :    3 — 了解地《表水:体动态和地下—水埋藏情况及对工程!的影响? : ,。 5.》7,.3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宜?采用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及调—查等:方法进行资料不【足时可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少量勘探工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搜集【场区的?地质、?地,形、地貌及》建筑经验等资料【并应了解河床的最】大冲刷深《度、最?小,。宽度以及河水的最高!和最低水《位 ?     】2  应《调查:。上游地区有无排放工!业废水、废渣及【。其对场?地和水?源的影?响程度 》     】。3  应搜集—场地地震地质资料】 《     4【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为15000—~110000 ! 5.7【.4  场地宜选择!。下列建?设有利的地》段 《。 , :   ? 1:  河床稳定和岸】坡稳定地段 】。     2 ! 河床抗冲刷—。。能力强或基岩埋【藏浅的河《段   !。  3  》河床宽展水流—平稳地段 【 : 5.7.》5  初步勘察应】为确定岸《边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地基基础类型【及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措施提供依—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性质、分布、】发展趋势及其危【害程度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 ? ,     2  !初步查明场地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及?特殊性岩土分布并】初,步查明场地岩土【的物理、《水理:、力学性质 !。     3 】 初步查《明场地的水文—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  : ,4  初步评价【场地地震效应并提供!抗震设?。计参数 》 ?     5  】初步判定《场地: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 5》。.7.6  初步】勘察工作宜采用工程!地质测绘、物探【及勘探测试等多种】手段相结合进行 】 5—.,7.7 《 初步勘察的—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工程地质测】绘应调查岸》线变迁及不良地【质,作,。用对:岸线变迁的影响并】应调查埋藏的河、湖!、沟谷?的,分布及对工程的影响!。采用的比例尺宜【为1200》0  】 ,。  2 《 物探工作宜用于】查明隐伏构》造断裂的位置—、规模 】 5.7.》8  初步勘察的勘!探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河床《区宜垂直岸边—线布置2条~—3条勘探线间距【。宜为50m~7【0m勘探点》间距宜为30m~】。50m每条勘探线的!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2【个勘探深度对卵石层!不宜少于8m—对砂层?不宜少于10m对黏!性土层不宜少于【15m且均应达【到最大冲刷深—度以下不少于—3,m对基岩应进入中】等,风化层不少于1【m : :    — 2  岸边区勘探!线宜垂直岸边线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和深度应》。满足能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并》验算岸坡稳定—性,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按表5?.7.8-1确定勘!。探点深度可》按表5.7.—8-2确定》 表5】.7.8-1  勘!探线、勘探点间距(!m) — ? 《 表5.7.8【-2  勘探—点深度(m) 】 : —   《  3  净化区可!按网格状布》置勘探点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宜为50m~10】0m勘?探深度宜《为10?。m~20《。m :。  —   4 》 采:取不扰动岩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且每一场—地和:每一地貌单元不应】少于3?个每一主要岩土层】的取:试样或原位测试不应!少于6件(组)【 5.7!.9  详》细勘察?应在搜?集和了?解,取,水设:施,的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的性质、结构特点、!荷载、基《础形:式、埋置深度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并:应为取水设施的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深基坑?开挖: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 , ,。 5.》。7,.,10  详细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查明取—水设施地基的—地层结构、岩土的】工程特性及地基稳定!性;对?深基坑的《工程应提供基—坑支护所需参数 !    【。 2  查明建【筑地段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规模和发展趋势并】应提供整治措施建议!。和所需岩土工程参】数;岸边区尚应查明!由于场地整平—和结:构荷载作用》下的岸?坡稳定性 】     3 】 ,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其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净化区水—池底部存在强—透水层时《应查明其分布范围】和评价其渗》透稳定?性;需进行工程降水!时应提供岩土层【的渗透系数和预测基!坑涌水量;对拟用沉!井法施工《的,构筑:物应提供井壁与【岩土的摩擦系数并】应预测沉井施—工中的?问题  !  :。 4:  评价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并提?供抗震设计参数 !。 , 5.7.1】1  详细勘—察工作应《以勘探、测试和水文!地质试验为主在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宜进行补》。充工程地质测绘工作!测绘的?比例尺宜采用1【500~11000! : 5.—7.:1,2 : 勘探测试》。工作的?布置应根据河床区、!岸边区、净化—区的不同建》(构)筑物》的,工程性质各区段【。的地形、地貌和工】程地质?条件确定 》 5—.7:.13  河床区】详细勘察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取水—设施构筑物地—基的: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个主要—构筑物不《得,。。少于2个勘》探点;勘探深度应达!。到基础?底面以下不少于10!m在预定深度内【遇见基岩时勘探深】度应进入中等风化层!不少于3m;当采用!桩基或?沉井基础时应—按桩位或沉井位置】。布置勘探点深—度应达到预计—桩长或?井深以下不少于【桩(井)径》的,3倍且?不得:少于3m;对大【直径桩不得少—于5m;对需验算沉!降的桩(井)基础其!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 ! ,。    2  【。对水平?集水管式《取水构筑物》勘探点?宜按:。浅而密的原则布置其!间距不?宜大于15m—或,一个集水系统—不宜少于3个勘【探点勘探深度—宜为基底以》下6m~8m并应达!。到预估的最大冲刷】深度以下不少于5m!。 —    3  【深基坑的勘探深度】宜为:开,挖深度?的2倍~3倍—遇坚硬地层时—可根据支护》设计要求减小勘【探深度深基坑的勘察!范围:宜超出开挖边—界,。外开挖?深度:的2倍~3倍在深】厚软土区《勘察:。范围尚宜《扩大当基坑范围外】。无法布置勘》探工:作时:应搜集相关资料【和进行工程》地质调?查 :。 ,。 , ?5.7.1》4,  岸边《区详细勘察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勘探工作量—应按单体构筑物布置!。主要构筑物不—宜少于3个勘—探点: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应达到岸《边最低点以下—。不,少于10m或至基】岩中等风化层内【不少于2m其余【勘探点深度可按工】程,规模、设计要求及】场,地,岩土条件《确定  !。   2 》 勘探工作量和勘探!深度尚应满足坡【体开挖和支护结构】。计算、岸《坡稳定性《评价等要求 — 5—。.7:.15 《 净化区详细—勘察:阶段的勘探》工,作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1.1》7~5.1》。.19条的规定对深!埋的构筑《物勘察工作应符合】本规范第《5.7.13—条第3款的要求 】 5.【7.1?6, , 详细勘察阶段【的原位测试和采取】不扰动岩《土试样的勘探—点的数量宜为勘探点!总数的?1/2~2/3【每一主要岩、土【。。层的原?位,测试、取样不—应少:于,6件(组)》 》 5.7.17【  对需进行工【程降水的工》程应按本《规范第?5.1.2》0条进行水》。文地:。质工作 — 5.7.1】8  水域勘—探和测试应根据水】域条:件、地质条件和勘】。察技术要求选用【能在水域稳定作【业且保障获取可【靠成果的设备和工器!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