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