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