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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鄂尔多斯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鄂政发 [2003!] 3?4 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   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20—03年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 ,为了加强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市域行【政,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包【。括市域?中心:。城市(下称中心城】市)、各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下称旗—镇,),、一般建制镇国家、!自治区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工业园区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拔下规划区是指市】区,、近:郊区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具体范围【在编制总体规—划中确定 】 第四《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殃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农村?建设:。、乡镇企业》建,设和其?。它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坡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做—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 第六条 】 城市规划确—定的近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 ?第七条 》。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应当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城市》规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遵【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的,义务: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二章 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 : 第九条 市人民!府设立?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全(《下称规?划委员会)》对,。规划:工作重大事宜进行】。审议规划管》理委员会 设主任!1名由分营副市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务!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及!。社会人士参加其中非!公务:人员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二分之规划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举《行全体?会议和常务工作【会议规划委员会的审!议工作?为,市人民政《府及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审批和决】策的主要依据 【 第十条 【 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负责审议】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审,批的各项城市规【划审议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 市规划委》员,会常务工作会议由主!任主持市《规划、土地、建设】部门负责人参加【有关:。。旗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列席主要负责审议】市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申请: 第十—二,条, 各?旗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旗城市—规划工作重大—事宜的审议 —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十三条 —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旗镇的【总,体规划由《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定后经旗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区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定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及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旗辖】一般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定报旗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四条 — 市人民《政府制定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 》 第十?五条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并】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起点要高前瞻性【要强第?十六条 市—及旗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可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的总《。体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以及有其它—。重大变更的总体规】划应当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 第十七】条, 各级城》。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同级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有关技术要求【组织编制中心—城市:的,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旗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后由—旗人民?政府审批;一般建】制,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旗—人,民政府审批》 : 第》十八条 城市设】计,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 ! ?第十九条 》 整体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是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设计各?方面提出原则性意见!和指导性建议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设,计 ? ? 第二十条 以】下地段应单独进行】城市设计《 ,。 ?  ? :(一)市中》。心、各区中心、各旗!镇商业文化中—心地段;  ! (》二)主要生》。活性干道;》  《。   (】三):铁,路、公路客运交通】枢纽;   ! (四)广场】及步:行街;?   】 (五)重点旅【游区; 【。 , : (六《)其它?重,要,地段 第四章! 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指开发区是指国家!及自治?区正式批准设立的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是指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集,中工业开《。发园区按所在—地域分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 【。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作为—城市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 : 第二》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开发区的规【划按中?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报批工—业园区的规划按【。旗镇规划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二,十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负责规划区外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负责规划区》外工业园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设派出机构》的规划区外开发【区小型项目的规划】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开发:区所在地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 第五章《。 ,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 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及规划?区外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含个人下同)必须】。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计【划.立项 !。 ,第二:十七:条 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为 《   — (一)》。。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并按规定》附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5】001:20—00地形图》电子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 !   》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30》日内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审—查需报规划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报规划?委员会审《查审查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一?般项目半年重—。大项目两年》内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定点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时应【持,以下:文,件和:图纸 《 ,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3.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1:50【01:2000总平!。面图及有关说明【(附电?子,。文件) 【 第三《十条 ? 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须事】先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核?准手续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凭拍卖公告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核准手续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以,协,议方式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书之前按以下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 (一)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在3—0日内作《出批复审查同—意,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三!)建设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手《续 》 第三十二条 】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个!月内:未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而又:未申请延期的已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位置、界限和【使用性质确需改【变,时必须按《程序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 : 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中确定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绿化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体:。育运动场《地、学校《。用,地、环?卫设施用地》、永久测《量标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 第三》十五:条 对征而未用】。、,早征晚?。用、多征少用—。、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建?设,用地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规?划可:以重新调《整使用 【 第三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挖砂、采石、取!土填埋废《渣、垃圾《围填:。水面从?事,其它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物外装》修,和其它工程设施建设!单位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要【求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审核—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  《 (一)建设单!位持书面《申请:、工程设计方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以及其它有关!批准建设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文件及工程设计【方案:提出书?面审查意见送建设单!位需:要环保、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审查!的项目应在审—查,意见中注明》;   ! : (三)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完善有关资料后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全套:施工图?和有关部门审查【意见及其它相—关文件 【 , (【四)按规定应当缴纳!。城市基本设施建设】配套费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要》求缴纳; —   !(,五)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成片?开发的项目可—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三—十,。。。九条 下》列情:。况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一)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或未按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作出设计修改的; !   ! (二)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的; —。  【(三)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的 ! :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组《织招标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工工程】开工放线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人验》。线并办理有》关,。验线手续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方可破《。土动工?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有关部《门应配合《。监督 《 —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领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因:。故在6个月内不能】动工的应在期满1】个月: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原发证部门审批】。 【 第四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对,。规划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能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 《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竣工图】纸和有关资料— 》 第四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及原【。。有建构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第四十—六条 市》区街道两侧住—宅不准建开放—式阳台不准》布置锅炉、烟—囱、烧?。火房以及有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  城!。。市,规划:区内的?电台、微波通—讯及其它《有净空限制要求【。的地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高度按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加》以控制 第七!章 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四十】七条: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先》地,。下后地上一步到位的!原则 ? 第】四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市政管线工程必须】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 第四》十九:。条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程序如下《 :。   (】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路径红线并》提出规划设》计要点?;,  》 (》二,)建设单位根—。据路径?红线走向和规划设】计要点委托持证并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如涉:及河道、道路、绿】化、环保、消防及】其它重?要设施时建设单位】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   (】三)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市政或管线【工,程施工设计图经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开工放线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人验线《未经验线不得施【工 《   《 因工程建—设需要架(》埋)设临时施工【便道和管线的—应按:上述程序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五十条 【。成片开发《建设区的市政管网】综合:。设计由建设单—位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单项?市政和?管线工程建设报建手!续需要变更市政【。、管线工程》设计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第五十】一条 市政、【管线工程须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的6】个月内按《审批:意见施工逾期不施】。工又未?经审批?部门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第五十二条 】市政、?管线:工程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走向、方位、】位置不得阻塞交通】和损坏绿化及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移动、破坏测【量标志在城市道路】和地下各种管线【。以及公用《消防:设施:上不准兴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准【堆料作?业、随意开挖和 】 倾倒废杂》物 《。 ,第五十三条 — ,城市:道路竣工后主干道5!年内:次,干道3年内不得开挖!铺设:管线确需开挖施【工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需将所》有的竣工图纸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第八章】 , 临时设施、—户,外广告、商业招【牌规划管理 —。 第五十四条 】。除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及急需》。的公共?配套设施外严格控制!城市临时建设用地】 : 第五十!五条 禁止在【城市近期建设用【地、绿地和规—划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 ? ? 第?五十六条 临时】建设必须依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程序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同 — 《第五十?七条 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期限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确定一—般为两?年期满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一【次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使用期》满用地者负》责拆除一切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设用:地只能修建不超【过两层的《简,。易建筑物《、构筑物 【 第五十八条 !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构筑物建设及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宣传栏(】牌)设置《应当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五十九条 ! 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审批程序如下 !  《 (一—)凡需设置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的单位或个人—须持设计方案(彩色!立面图及结构图)所!处建筑物的位—置图3份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二—。)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户外!广告登记;》。   【 , (三)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竣工后》设置单位或个人【须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第六十条! 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的管理 —   — (一)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要限期清理、维修或!翻,新 ?。 ,。   《 (二)经批准】设立的?公共信息宣传—标语期?。限届满由设立单位】及时拆除 —   (三!)凡批?准设立的《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需迁移或改】建时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报;在规定维】修、翻?新时间内仍存在破】损、陈旧《。、脱色?的由设置《单位或个人及时维修!翻,。新以免影响》城市景观  ‘】   】 (四?)凡:。设置的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按批—准期限届满后如【需延期者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办理延期手续 【 ? , ? (五)凡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无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批准期—限届满?不办理?延期:手续者均按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 第九章 》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旗区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第六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依法给予【处罚   — : (一)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限期拆《除 》 , 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无法【确定或者《成片的违法建—筑可以采《用通:告形式告《示 : ,   【经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  《。 强》。制拆除集中成片的】违,法建:筑10日前》和,强制:拆除其它违法建筑7!日前: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   — 对擅自建造妨!碍市容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并正《在施工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城市管》。理监:察机构?立即强制拆除 !  : (二)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设工程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3%以下的罚!款o 》   (三】。)建设单位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进行建设在未—改正:前不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 第六?十三条 》进行违法建设而【受到查处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封【存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予以制止 !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组织:。实施制作处罚决【定书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罚款全部上缴财政 ! 第六十】五条 ?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城!市规划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予【纠正责令下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改正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撤销下》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十【。七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投资在500【万元(含《)、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设工程及影响区域】发展的基础设施工】程 】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七十条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