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鄂尔多斯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
鄂政发 【[2:00:3] 34》 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
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2《003年《。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市域行政【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城市包!括市域中心城市(】下称:中心城?市)、各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下—称旗镇)、一般【建,制镇国家、自治区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工业园区【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拔下规划区】是指市区《、近郊区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具》体范围?在编制总体规划中确!定
第四!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殃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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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农?。村建设、乡镇—企业建设和其它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坡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做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
第六条《 :城市:规,划确定的《近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
第七条】。 :。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应当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城市规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遵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的义务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
第二章 】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
第九条 【市人:民府设立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全(下称规划【委员会?)对规划工作重【大事宜进行审议规划!管理委员会 设】主任1名由分—。营副市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务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及社会人士参—加其中?非公务人员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二分之?规划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举行全》体会议和常务—工作会议规划委员会!的,审议工?作,为,市人民政府及—。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审批和决》。策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负责】审,议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审批的各项城!。市规:划审:议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市规划》委员会常务工作会】议由主任主持—市规:划、土地、建设部门!负责人参加》。有关旗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列席主】要,负责审议市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申:请
》第十二?条, , 各:旗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旗城市规!。。划工作重大事宜的审!议
第三章 】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十三条 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旗镇的总体】。规划由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定后经!旗,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区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定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及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旗辖一】般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定报旗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制定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
?
第十五—条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并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起点要高《前瞻:性要强第十六—条 市及旗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可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的总《体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以及有其】它重大变更的—总体规划应当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
第十七条 各】级城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同级?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有关技术要!求组织编制》中心城市的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旗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后由!。旗人民政府审批;一!般建制?。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旗人民政府—审批 《
,
第十八条【 , 城市设计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
》
第十九条 】 整:体,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是,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设计各方面提出!原则:性意见和《指导性建议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设【计
第】二十条 》以下地段应》单独进行城市设【计
!。
(:。一)市中《。心、:各区中心、各旗镇商!业文化中《心,地段;
【
(二)】主要生活性干道; !
— :
(?三)铁路、公—路客运交《通,。枢纽;
】
(》四)广场《及步行街; —。 ,
?
(五)重点!旅游区?;
!
(六?。)其它重要地段 】 ,
第四章 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指开发【区是指?国家及自治区正式批!。准设立的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是指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集中工业开【发园:区按所在地域—分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
】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作,为,城市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开发区的【规划按中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报!批工业园区的—规划按旗镇规划的审!批,程序报批
】
第二十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负,责规划区《。外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负责规划—区外工业园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设派出机【构的规划《区,外开发区《小型:项目的?规,划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开发区所在地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第五章 《。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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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及规划区外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含!个,。人下同)必须—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计》划.立?项
》
第二十七条 】 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为 》 ,
《。
(一)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并?按规定附《。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5001《:200《0地形?图电子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30》日内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审查需报规划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报】规划委?员会审查审查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一般项目半—年重:大项目两年内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定点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时?应持以?下,。文件和图《。纸
!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3.: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1:500】1,:2000》总平面图及有—。关说明(《附电子文件) 【
第三十】。条 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须事先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核准手续《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凭拍卖公【告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核准手续—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第三》十一条 以协议方!式,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书之【前按以下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
(一)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在30日《内,作,。出批复审查同意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
》(三)建设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手续】。。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个月内!未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而又未申请】延期的已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位置、?界限和使用性—质确需?改,变时必须按程序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中确定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绿:化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体育!运,动场地?、学校用地、—环卫设施用》地、:永久:测量标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
《第三十五条 【对征而未用、早【征晚用、多》征少用、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建设用地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规划可以重新调!整,使用
】第三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挖砂》、,采石、取土》填埋废?渣、垃圾围填水面从!事其它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六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物外装修《和其它工程》。设施建?设单位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要求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审核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
《。
: (一)建》设单位持书面申【请、工程《设计:方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以及其它】有关:批准:建设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文件及工程设计方案!。提,出书面审查意—见送:建设单位需要—环保、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审?查的项?目应在审《查意见中注明—;
》 ?
(三)【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完善?有关资料后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全套施工图和【有关部门《审查:意见及其它相—关文件
《
:
》
: (四)按规定应】当缴纳城市》。基本:设施建设《配套费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要求缴纳【;
? ?
《 :(五)?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成片开发的项目可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三十:九,条 下《列情况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一)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或未按?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作:出设计修改的;
!
—
: (二)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的;
》 》
(三)【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的
【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组:织招标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工工》程,开工放线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人验线并办理【有关验线《手续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方可破土动—工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有—关部门应配合监督
!
《
第四十一条 ! 建设单位领—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因故在6个!月内不能动工—的应:在期满1个》月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原发—证部门审批
!
第四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对规划?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能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 :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竣工图纸和有关资!料
!第四十五《条 :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及原【有建:。构,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第四十!六条 市区街【道两侧?。住宅不准建开放【式阳台不准布置【锅,炉、烟囱、烧火房以!及有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 城市规】划区内的电台、微波!通讯及其它有净空限!制要求的地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高—度,按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加以《。控制
—。第七章? 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四—十七条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先【地下后地《上一步到位的原则】
:
—第四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市《政管:。线工程必须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 ,
第四十九条】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程序如下 —
【。(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路径红【。线并提出规划设【计要点?。;
】
(二)建—。设单位根据路—径红线走向》和规划设计要点委托!持证并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如涉《。及河道、道》路、绿化、》环保:、消防?及其它重要设施【时建设单位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
—(三)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市?政或管线工程施工设!计图经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开工放线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人验线未【经验线不得施—。工
《
因工】程,建设需要架(埋)设!临时施工便道—和管线的应按上【述程序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五十条 !成片开发建设—区的:市政管?网综合设《计由建设单位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单项市政和》管线工程建设报【建手:续需要变更市政、】管线:工程设计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第五十【一条: 市政、管线工】程须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的6个月内按审批意!见,施,工逾期?不施工又未》经审批部门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第五十二条》 市政、管线【工程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走向、方位【。、位:置,不得阻塞交通和【损坏绿化及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移动、破】坏测量标志在—。城,市道路和地下各种】管线以及公用—消防设?施,上不:准,兴,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准【堆,料作业、随》意开挖和《 倾倒废》杂物:
,。
第五》十三:条 城市道路竣】工后主干《道5年内次》干,道3年内不得—开挖铺设管线确需】开挖施工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需将》所有的竣工》图纸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第八章 》临时设施、户—外广告?、商业招《牌规:划管理
第五【十四:条 除《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及急需《的,公共配套《设施外?严格控制《城市临时建》设用地
【
第》五十五条 》 禁止?在城市近期建设用】地、绿地和规划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
《
第五十】六条 《临时建设必须—。依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程序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同!
》
第五十七条 】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期限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确定一般为两年期】满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一?次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使用—期满用地者负—责拆除一切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设用地【只能修建不超过两】层的简易建筑物、】构筑物
】
第五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构筑物建设及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宣传栏(牌)设置】应当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五十!九条: , 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审批程序《如下
—
(一【)凡需设置》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的单位—或个人须持》设计方案(彩色【。立面图?及结构图)所处建筑!物的:。。位置图3份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二)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户外!广告登记; 【
—
(三?)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竣工后设【置单位?或个:。人须: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第六十】条 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的管理 》
【
,(一)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要限期清—理、维修或翻新【
》 , ,
(?二):经批准设立的公共】信息宣?传标语期限届满由设!立单:位及:时,拆除
—
(—。三)凡批准设立的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需迁移或》改建时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报;在规定维修、翻!新时间?内仍存?在破损、陈旧、脱】色的:由设置单位或个人】。及时:维,。修翻新以免》影响城市景观 【 ‘
! ,。
,
(四)凡设置的】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按批准期限届满后如!需延期?者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办理延期手》。续
【
(五)—凡,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无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批准期限】。。届,满,不办理延期手续者均!按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第》九,章 :。 法律责任
—
第六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旗区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第六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依法给予处!罚
】(一)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限期【拆除 ?
》
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无:法确定或者成片的违!法建筑可以采用【通告形?式告示 》
经】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
:
强制拆!除集:中成片的违法建筑】10:日前和?。强制拆除其》它违法建筑7日【前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
!
对擅自】建造妨?碍市容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并正《。在,施工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城市管理监】察机构立即强制拆除!
?
,
》(二)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设工程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3《%以下的罚款o 】
》。
?(三)建设单位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进行建?设在未改正前—不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
第六十三】条 : 进行违法建—设而受到查处—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封存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予【。以制止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组—织实施制作》处罚决?定书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罚款全部上缴财!政
【第六十五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城:市规划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予纠正责《令下: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改正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撤销下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十七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投《资在500》万元:(含)、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设工程及《影响:区域发展的基础设】施工程
】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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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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