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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鄂—政发 [2003]! 34 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 :。
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2003年!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市域行政【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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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包括市域中心城【市(下?称中心城市)—、各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下称旗》镇)、一般建制镇】国家、?自治区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工业园】区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拔下规划区是指【市区、近郊区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具体范【围在编制总体规划中!确定:。
—第四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殃?。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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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农村建》设、乡镇《企业建设和其—它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坡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做,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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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城市规划确定的!近,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
第七条》 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应当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城市规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遵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的义务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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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市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
,第二章 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
:第九条 》市人民府设立—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全(下称规划委员!会)对规划工作【重大事宜进行审议】规划管理委员—会 设《主任:1名由分营》。。副市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务!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及社》会人士参加其中非】公务人员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二分之规划】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举行全体—会议和常务工作会议!规划委员《会的审议工作为市】人,民政府及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审—批和:决,。策的:主要依据《
: 第十条》 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负责!。审议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审批的各项城【市规划审议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
第十一条》 市?规划委员会常务【工作会议由》主任主?持市规划、土地、】建设部?。门负责人参加有关】旗,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列席主要—负责审?议市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申请
】。
第十二条 —。。 各旗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旗城》市规划工作重大【事宜的审议
—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十三条】 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旗镇的总体规划由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定后经旗【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区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定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及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旗!辖一般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定报旗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制》定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
—
第十五条—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并!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起点?要高:前瞻性?要强第十六条— :市及旗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可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的总》体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以及有】其它重大《变更的?总体规划应》当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
第十—七条 各级—。城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同级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有!关技术要《求组织编制中心城市!的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旗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后由旗人民》。政,府,审批;一般建制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旗人民政府审批【
?
第十八条 】。 城市?设,计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
第十】九条 整体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是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设计《。各方面提出原—则性意见和指导【性建议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设计?
?
第《二十条 》以下地段应单独进】行城市设计》 :
(一!)市中心、各区【中心、各旗镇商业】文化中心地》段; 《
—
(二)《主要生?。活性干道; !
—。
(三)铁路—、公路客运》交通:枢纽; 《
?
(—四)广场及步行街】; :
—
(五)重点旅游!区;
【
《(六)其它重—要地段
—
第四章 》 ,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指开》发区:是指国家《及自治区正式—批准设立的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是指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集中工业】开发:。园区按所在地域分】。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
!
《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作为城》市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开发—区的:规划按中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报批—工业园区的》规划按?旗镇规划《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二十!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负责规划区外!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负:责规划区外工业园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设!派出机构的规划【区,外开发?区小型项《目的规划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开—发区所在地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第五【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第二十六条 】 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及规划区外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含个人下同》)必须?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计划.立项】
第【二十:七条 《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为 】
》
(一《)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并按规定—附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50《01:2000【地形图电子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3,0日内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审?。查需报规划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报规划》委员:。会审查审查》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一般项目半年重大】项目两年内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
?第二十九条 —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定?点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时应持以】下文:件和:图纸
【。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 ,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1:500】1:200》。0总平?面图及有关说—明(附电子文—件) 《
第三十条 ! 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须事先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核准手续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凭:拍卖公告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核准手续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三十一条 — 以协议方式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书之》前按:。以下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
(一)【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在30日内作出批】复审查同意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
(三)建设—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手续 《
,。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个】月内未?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而又未申请》。延期的已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第三十《三,条 : 任何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位置、界限》和使用性质确需改变!时必须按程序—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 】
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中确:。定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绿化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体:育运动场地、学【校用地、环》卫设施用地、永久】测量标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
第三十五条 】 ,对征而?未用、早征晚—用、多征少用、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建设!用,地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规划—可以重新调》整使:用
【第三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挖】砂、采石、取土填】埋废渣、《垃,圾,围,填水面?从事其它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六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物!外装修和其它工程设!施建设单位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要求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审】核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 , ?
(一)建设!单,位持书面申请、工】。程设计方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以及其?它有关批《准建设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文件及?工程:设计方案提出书面】审查意见送建设单位!需要环保《。。、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审《。。查,的项目应在审查【意见中注明》;
》 :
:
(三》)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完善有关资—料后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全套施】工,图和:。。有关部?门审查意《见,及其它相关文件
! ?。
》 (四)按规定应】当缴纳城市基本【设施:建,。。设配套费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要求缴纳;
!。 ,
— (五)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成片:开发的项目可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下列情况!。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一)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或!未按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作《。出设计?修改的?;
!
, (二)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的;】
! (三)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的
【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组织招标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工工程开工放线【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人验线并办理有关】验,线手续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方可破土】动工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有》。关部门应配》合监督
】
第《四十一条 》 ,建设单位领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因故在6个月】内不能动工》的应在期满1个【月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原发证部门【审批:
:
第【四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对规划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能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
《
,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竣工图纸和有!关资料
!。 第四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及,。原有建构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第四十】六条 市区街道】两侧住?宅不准建开放式阳台!不准布?置锅炉?、烟囱、烧火房【以及有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 》城市规划区内的电】台、微?波通讯及《其它:有净空限制》要求的地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高度】按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加》以控制
》 第七《章 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四十七条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先?地下后地上》一步:到位:的原则
》
第四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市》政管线工程必须【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
》第四十九条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程序如?下
!
(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路径?。红线:并提出规划设计【要点; 》
》
(二)建设单】位根据路径红线走】向和规划设计要【点委托持证并—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如涉及河道!、道路、绿化—、环保?、消防及其它重要设!施时建设单位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
(三)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市!政或管线工程—施工设?计图经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开工放!线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人验线未—经验:线不得施工 —
因!工程建设需要架(埋!)设临?时施:工便道和管线的应按!上述程序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五十条 《 成片开发建—设区的?。市政:管网综合设计由建】设单位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单项市政—和管线工程建设【报建手?续需要变更》市政、管线工程设】。计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一条 —市政、管线工程须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的6个月内按】审批:意见施工逾期不施工!又未经?审批部门《。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第《五十二?条 市《政、管?线,工程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走向、方位—、,位置不得阻塞—交通和损《坏绿:化及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移动、破坏】测量标志在城市【道路和地下各种管线!以及公用消防设施上!不准兴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准—堆料作业、随意开挖!和 倾倒废杂物】
第五十三】条, 城市道路竣【工后:主干道5年内次干道!3年内不得开挖铺】设管线确需开挖施】工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需将!所有的竣工图纸【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第八章【 临时设》施、户外广告、商】业招:牌规:划管理
第五十四!条 除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及急需?的公共配《套设施外严》格控制城市》临,时建设?用地
—
第五—十五:条 禁止在城市】近期建设用》地、:绿地和规划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
】
第五十六条 ! ,临时建?设必须依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程序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同!
《
第五十七—条 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期限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确定一般为两年!期满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一】次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使用【期满用地者负责拆除!一切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设用地只能—修建:。不超过两《层的简易建筑物、构!筑物 《
第》五十八条《 ,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构筑物建设及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宣传栏(牌—)设置?应当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五十九条 【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审批!程序如下《 :。
《
(一)—凡需设?置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的单位或】个人须持设》计,。方案(彩色立面图及!结,构,。图)所处建》筑,物的位置图3份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二)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户】外广告登记; 】
《
(三)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竣工《。后设置单位》或个人须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六十条 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的》管理
】 ,
(一《)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要?限期清?理、维修或》翻,新
!
(二)经批准【设立:的公共信息宣—传标:语期限届《满由设立单位及【时拆除
—
《
(三)凡批【准设立的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需迁】。移,或改:建时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报;【在规:定维修、翻新时间】内,仍存在破损、陈【旧、脱?色,的由:设置单位或》个人及时维》修翻:新以免影响城市景】观, ‘《
?
(【四)凡?设置的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按?批准期限届》。满,后如需延《期者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办理延期手续】。
《 ,
(五)凡】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无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批准》期限届满不办—理,。延期手续者均按【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第九章 !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旗区!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第六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依法给予处罚!
,
:
《(一:)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限期拆除
!
《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无法确定或者!成片的违《法,建筑可以采用通【告形式告示 【
: :
经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 , ,
强?制拆:除集中成片的违法】建筑10日前—和强制?拆除其它违法建筑7!日前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
【
,
对擅自建造妨【碍市:容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并?正在施工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城市管理监】察机构立即强制拆除!
?
》
(二)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设,。工程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3%以下的罚款【o
》
》(三)?建设单位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进【行,建,。设在:未改正前不》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
第六十三条【 进行违》法建设而受》到查处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封存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予以制!止, ,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组织实!施制作处罚决—定书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罚款全部上【缴财政 》
《第六十五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城市规划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予纠正责令下!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改正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撤销下!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六《十六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十七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投资在500万元!(,含)、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设工】程及影响区》域发展?的基:础设施?工程:。
【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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