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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鄂政!发 [2003] !34: 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  : , 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200】3年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 ,为了加强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市—域,行政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包括市域中心!。城市(下称中心城】市)、?各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下称旗镇)、一!般建制?镇国家、自治区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工业【园区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拔下】规划区是指》市区、近郊区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具!体,范围在编制总体规划!中确定? : ?。 第四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殃》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   《 , , 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农村】建设、乡镇企业建】设和其它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坡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做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 第六—条 城市》规,划确定的近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 第七条 】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应当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城市规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遵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的义务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二章 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 第九条— , 市人民府设立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全(?。下称规划委员—会)对?规划工作重大事宜进!行审议规《划管理委员会 】设主任1名》由分营副市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务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及社会人士】参加其中《非公务人《。员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二分之规划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举行全体会》议和常?。务,工作:会议规?划委:员会的审议工作【。为市:人,。民政府及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审批和!决策:的主要依据 — ?第十条 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负责审议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审批:的各项城市规—划审议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 ,。。。第十一条 市规划!委员会常务工作会议!由主任?主持市规划、—土地:、建设部门负—责人:参加有关《旗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列?席主:要负责审议市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申请 【第十二条 —各旗: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旗城市!规划工作重大事宜的!审议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十三条 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旗镇的总】体规划由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定】后经旗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区,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定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及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旗辖?一般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定报旗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四—条 : 市:人民政府制定—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 —。 第十五【条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并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起,点,要高前瞻性要强【。第十六条 市及】旗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可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的总?体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以及有其它重大【变更的总体规—划应当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 第十七条 【各级城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同,级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有关:技术要求组织编制】中心城市《的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旗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后由旗人民政【。府审批?;一般建《。制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旗》人民:政府审?。。批 ? ? 第十八条 城】市设计?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 第】十九条 整体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是!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设计各方面【提出原则《性意见和指导性建议!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设计 】。 第二《十条 以下地段】应单独进行城市【设计 》 ,  (—一)市中心、各区中!心、各旗《镇商业文化中心地】段;:  》 (二)【主要生活《性干道?;    ! (三)铁路、!公路客运交通枢纽】; 》  (四【)广场及步行街;】 《 , (五)【重点旅游区》;   】。 (六)其它重】要,地段: : 第四章 — 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指开发区是指【国,。家及自治区正式【批准设立的》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是指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集!中工业开发》园区按所在地域分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 —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作为城《市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 , , , :第,二十三条 》 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开发区的规划!。按中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报批《工业园区的规划按旗!镇规划的审批—程序报批 》 第二【十四条 《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负《责规划区外》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负责规划区外工业园!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设派出机构的规划区!外开发区《小型项目的》规划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开发—区所:在地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 第五章 》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 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及规】划区外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含】。个,人下同)必须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计划.!立项 — ,。 第二十《七条 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为 《 ,   (一】)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并按规定附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5!0,01:?2000地形图【。电子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3?0日内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审查需—报,规划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报规划?委员会?审查:审查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一般项【。目半年重大项目【两年内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定!点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时应持以下!文件和图纸 !  :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1:5001:】2000总》平面图及有关—说,。明(附电子文件) !。 , 第三—十,条 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须事先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核准手》续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凭拍卖公【告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核准手续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第三十《一条 以协议方】式,。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书之!前,按以:。下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一)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 ,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在30日内作出批复!审查同意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三)建设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手续】。 ,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个?月内未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而又未申请延期的!已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位置?、界限和使用性质】确需:改变时必须》按程序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 —。 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中确》定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绿化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体育运动场》地,、学:校用地?、环卫设施用—地、永久测量标【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 第三十【。。五条 ? 对:。征而未用、早征【晚用、多《征少用、《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建设】用地: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规划可【以重新调《整使用 】 第三十六条 【 在城市规划—。区,内挖砂、采石、取】土填埋废渣》、垃圾围填》水面从事其它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六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七】条 :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物外装修和其—它工程设施建设单位!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要《求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审核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建设》单位:持书面?申请、工程》设计方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以及其它有关批准】建设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文件及工程设!。计方案提出》。书面:审查意?见送建设《单位需要环保、【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审查的项目应在】审查意见中注明【; 》 , : (三—)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完善有关资料后【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全套?施工图和有》关部门审查意见【及其它相《关文:件,   ! (?四):按,规定应当《缴纳城市基本设【施建设配《套费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要求缴》纳;  【 ? ?(五)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成片开发的—项目可?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三十九条 【 下:列情况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一【。)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或未按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作出设计—修改的; 【。  : (二】)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的; 】   【 :(三:)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的《 》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组织招标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工工:程开工放线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人验线—并,办理有关《。验线手续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方可破土【动工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有?关部:门应配合监督 】 : :。 , 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领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因故在—6个月内不能动工的!应在:期满1个月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四十二条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原发证部门!审批 《 第四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对—规划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能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 ,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竣工图纸》和有关资料 【 —。第四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及原有建《构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 :。 第四十六条【 :市区街道两侧住【宅不准建《开放式?阳台不准布置—锅炉、烟囱、烧火房!以及有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 》 城市规划区内】的电台、微波通【讯及其它有》。净空限制要》求的地?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高度!按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加以【。控制 》 第七章《 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四十七条 !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先地—下,后地上一《步到位的原则— 第!四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市政管线工程必须】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四十九条《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程序?如下 —  (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路径红线并】提出规划设计—要点;?   !(,二)建设单位—根,据路径红线走向和】规划设计《要点委托持证并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如涉及?河道、道路、绿【化、:环保、消防及其【它重要设施时建【设单位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 (三)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市政或!管,线工程施工设—计图经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开工放线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人验线未经验】。线不得施工 】   因工】程建设需要架(埋】)设:临时施?工便道和管》线的应按上述程【序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五十《条 : 成片开发建—设区的市《政管网综合设计【由建设单位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单项市政和管!线工程建设》。报建:。手续需要变更市政、!。管线工程《设计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第五十一!条 市政、管【线工程须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的:6个月内按审批意见!施工逾期不施工又】未经审批部门—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第五十二—条 市《政、管线工程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走向、方位、位置!不得阻塞交通和【。损坏绿化《及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移动!、破坏测量》标志在城市道路【和地下各种管线以】及,公用消防设施上不】准兴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准堆料《作业、随《意开挖和 倾【倒废杂物《 第》。五十三条 城【市道路竣工》。后主干?道5年内次干—道3年内不得—。开挖铺?设管线确需》开挖施工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需将所?有的竣工图纸—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 第八章— 临?时设施、户外—广告、?商业招牌规》划管理? 第五十四—条 除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及】急需的公共配套设】施外:严格控制城市—临时建设用地 ! , 第五—十五条? 禁止在城市近】期建设用地、绿地和!规划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 第五】十六条? 临时《建设:必须依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程序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同! : 第》五十七条 》 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期—限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确定:一,般为两年《期满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一次?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使用期满用地者负】责拆除一《切,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设用地只能修建不】超过两层《的简易建筑物、构】筑,物 》 第五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构筑物【建设及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宣传栏?(牌)设置应当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五十九条《。 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审批程序《如下  【 (一)【凡需设置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的单位或个人!须持设计方案(彩】色立面图及》结构图)《。所处建筑物的位【置图:。3份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二)?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户《外广:告,登记; 》  ?。 (》三)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竣工后】设置单位或个人须】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第六十】条 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的管理 】  (一)】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要限期清理、【维修或翻《新 《   《 (?二)经批《准设立?的公共信息宣—传标语期限届满由】设立单位及时拆除 !   【 (三?),凡批准?设立的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需迁:移或:改建时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报;!在规定维《修、翻新时》间,内仍存?在,。破损、陈旧、脱色的!由设置单位或个【人及时?。维修翻新以免影响城!市景观?  ‘《 《 , (》四)凡设置的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按:批准期限届》满后如?需延期?者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办理延期手!。续 : ?  《 (五)凡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无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批准《期限届满不》办理延期手续者均】按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旗区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 第六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依法给予—处罚   !(一)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限期拆除 【 ,  ? 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无法确定或者成【片的违法建筑—可以采用通告形【式告示 — ,。  : 经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  强制【拆除集?中成片的违法建筑1!0日:前,和强制拆除其它违】法建筑?。7日前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  — 对擅—自建造妨碍市容【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并正在?施工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城市管理监》察机构立即》强制:拆除   ! , (二?)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设工程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3%以下】的罚款o《   — , (三)建设单】位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进行》建设在未改正—前不: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 ?第,六十:三,条, , 进:行违法建设而受【到查处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封存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予?以制止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组?织实:施制:。作,处罚决定《书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罚款全部上缴!。财政 — 第六《十,五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城市规划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予纠正责令下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改正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撤销下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十七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投资在!50:0万元(《含):、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设工》程及影?响区域发展的—基础设施工程 】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