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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 ,鄂政发 [20【03]? 34 《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 ,  《 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2003【年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 在市域《行政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 ,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城市》包括市域中心城市】(下称中心城市)、!各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下称《旗镇)、《一般:建制镇国家、—自治区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工业园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拔—下规划区是指市区、!近郊区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具?体范围?。在编制总体规划中确!定 》 第?四条 ?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殃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 :  《 , 第五条 【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农村建设、!乡,镇企业建设和其它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坡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做: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第六条 城—市规划确定的—近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 第七条【 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应当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城—市规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遵?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的义?务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 第二章 【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 :。第九条 市—人民府设立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全(下称》规划委员会)对规划!工作重?大事宜进行审—议规划管理》。委员会? :设主任1名由分营】副市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务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及社会人士参—加其:中非公务人员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二分之规划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举行全体会议和】常务工作会》议规划委员会的审议!工,。。作,为市人民政府及【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审批和决策》的主要依据 】 第十?。条 ?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负【责审议?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审!批的各项城》市规划审议》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市,规划委员会常—务工作会议由—主任主持市规划【、土地、建》设部门负责人参加】有关:旗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列席?主,要负:。责审议?市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申请 — 第十二条 各!旗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旗城市规划工作重大!。事宜的审《议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十】三条 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旗镇的总体!。规划由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定后经旗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区: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定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及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旗辖一!般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定报旗】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制!定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 ! 第十五条》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并》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起点要》高前:瞻性要?强,第十六条 市【及旗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可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的—总体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以及有其它重大变!更的总体规划应当】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 ?第十七条 —各级城?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同级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有关:技术要求《组织编?制中心城市的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旗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后【由旗人民政府审【批;一般建制镇【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旗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八?条 城市》设计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 : 第—十九条? , 整体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是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设】计,各,方面提出原则性【意,见和指导性》建议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设:计 : 第二十】。条 以《下地段?应单独进行城市设】计  — (一—)市中心、各—区中心、各旗—镇商业?文化中?心地:段; 》   (二】)主要生活性干道】。;  《 :   ? (三》),铁路、公路客运交】通枢纽; 】  ? (四《),广场及步行街—;   ! ,(五)重点旅游区;! ,   》 : (:六)其它《。重要地段 【 第四章 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指开发?区是指国家》及自治区正式—批准设?立的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是指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集【中工业开发园区按所!在地域分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 】 :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作为城市】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开【发区的规划按中【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报批工?业园区的规划按旗镇!。规划的审批程序报】批 —。 第二十《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负责规划区外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负】责规划区外工—业园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设派—出机构的《规划区外《开发区小型项目的】规划: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开发区?所在:地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第五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二十五条 !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第,二十六条 》 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及规划区外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含个人下同)—必须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计划.立项》 : 第二十七条! 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为 》   — , ,(一)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并按规!定附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5》001:《。2000地形图电】子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30日内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审】。查需报规划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报规划委—员会:审查审查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一般!项目半年重大项目】两年内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定点: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时应?持以下文件和—图纸  【 ,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 :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1?:,。5001:200】0总平面图》及,有关说明(附电【子文件) 》 第三十】条 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须《事先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核准!手续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凭拍卖公告—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核准】手续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以协议方式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书之前【按以:下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一!)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在—30:日内作出《批,复审查同意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 (三)建】设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手《续 《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个月—内未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而又未申请延期!的已: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位:置,、界限和使用性质确!。需改变?。时必须按程序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 ! 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中确定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绿化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体育—运动场地、》学校用?地、环卫设》施用地、永久测量】标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 《 第三?十五条? 对?征而未用《、早征晚用、多征少!用,、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建设用地!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规?划可以重新》调整使用 】。 :第三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挖砂》、采石、《取土填埋《废渣、垃圾围—填水面从事》其它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六》章 :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物外【装修和?其它工程设施建【设单位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要【求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审核?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 第:。三十八条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建设单位持书【面申请、工》程设:。计方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以《及,其它有关批准建设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文件及工程设—计方:案提出书面审—查意:见送建设单位—需要环保、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审查的项目】应在审查意见中【。注明; 【  【(三)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完善》有,关资料后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全套施工图和有关】部门审?查,意见及?其它相关文件 !   ? (四)按!规定应当缴》纳城市基本设施建设!配套费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要求缴纳》;   ! (五)—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成片【开发的项目可—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三十》九条 《下列情况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 (一)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或未!按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作出设计!修改的; 【  : (【二):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的; —   — (《三)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的 【 第?四十条 《 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组织招标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工工—程开工放线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人验线并办【理有关验线手续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方可破土》动工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有关部门应!。配合监?督 【 第四十》一条 ? 建设单位领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因故在6个月内】不能动工的》应在:期满1?个月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原发【证部门审批》 , , : : :第四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对规划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能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 《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竣—工图纸和有关—。资料 — 第四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及原有】建构: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 第:四十六条 市【区街道两侧住宅【不准建开放式阳台不!准布置锅炉、烟【囱、烧火房以及【有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 】 城?市规划区内》。的电台、《微波通讯《及其:它有净空限制要【求的地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高度按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加】以控制 》 第七章 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四十【七条 ?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先地下后】。地上一步到》位的原?则 】 第四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市政管?线工程必须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 第四十九条—。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程序如下》 ?   ? (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路,径红:线并提出规划—设计要点; 【   【(,二,)建设单位根据【路径红线走向和规划!设计要?点委托?持证并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如涉及河!道、道路、绿化、环!保、消?防,及其它?重要设施《。。时建设单位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   《 (三)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市《政或管线工》程施工设计图经【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开【工放线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人验【线未经验《线不得?施工 《   《 因《工程建设《需要架(《埋):设临时施工便道和管!线的:应按上述程序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五十条 成片开!。发建:设区的市政管网综合!设计:由建设?单位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单项?。市政和管线工程建】设,报建手续需要变【更市政、管线工程设!计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第五【十一条 市政、管!线工程?须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的6个!月内按?审批意见施工逾期】不施工又未经审批】部门批准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第五:十二条 市—政、管线《工程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走向《、方:位、位置不得阻【塞交通?和损坏?。绿化:。。。及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移动、破坏测【量标志在城市—道路和地下》各种管线以》。及公用消防设施上不!准兴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准堆料?作业、随意开—挖和: 倾?倒废杂?物 第—五十三条 —城市道路《竣工:后主干道5年—内次:干道3年《内不得?开挖铺设管线确【需开挖施工》。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需将所有的竣工!图纸: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 第八章 临时设!。。。施、户外广告—、商业招牌规—划管理 《 第五十四条— 除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及急需的公!共配套?设施外严格控—。制城市临时建设用地!。 《 : , 第五十五条 禁!止在城市近期—建,设用地、《。。绿地和规划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 第】五十六条 临【时建设必须依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程序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同 — 第五【十七条 》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期限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确《。定一般为两年期满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一次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使用期》满用地者负》责拆除一切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设用地《只能修建不超过两层!的简易建筑物、构筑!物 》 第?五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构,筑物建设及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宣传栏(牌)【设置应当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五十九条 》。。 ,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审批程序如下 !   》 , (一《),凡需设置《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的单位或个人—。须持设计方案(彩色!立面图及结构图【)所处?建筑物的位置图3份!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二)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户外广告】登记:; : ,   【(三)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竣工后!设置单位或个人须】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第六十条! :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的管》理 》  》(一)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要限期清理、维】修或:翻新 —  :。 (二)经批准!设立的公《共信息宣传标—语期限届满由设立】单,位及时拆除 !  (—三)凡批准设立的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需迁移【或改建时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报;《。在规定维修、翻【新时间?。内仍存在《破损、陈旧、脱色】的由设置单位或个】人,及时维修翻新以免】影,响城市景观  【 ‘ ? , ,  : (四—)凡设置的广告、】商业招牌《及宣传栏(牌—)按:批准期?限届满后如》需延期者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办理!延期手续 —   》 (五)凡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无!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批准期限届满不办理!延期手续者均按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旗区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第六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依法给予处罚【   (一!)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限期拆除! ,  《 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无法确定《或者成片的违法建】筑可:以采:用通告形式告示 】 ,   — 经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   强【制拆除?集中成片的违法建筑!10日前和强—。制拆除其它》违,法建筑7日前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 !   》 对:擅自建造《妨,碍,市容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并》正在施工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城市《管,理监:察机构立《即,。强制拆除 》  《。 ? (二)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设工程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3%以》下的罚款《o   】 (三)建—设单位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进行】建设:在未改正前》不,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 第《六十三条 进【。行违法建《设而受到查处—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封存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予以制止《。 《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组》织实施制作》处罚决定书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罚款全!部上缴财政 — ? 第六十》五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城市】规划: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予纠?正责:令,下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改正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撤—销,下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六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十【七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 则: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投资在500万元】(含)?。、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设工《程及影响区域发【展的基础设施—工程 》 》第六十九《条 : 本办?。法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