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T51103-2015 建标库

4.5  附属配套装置的施工要求

4.5.1  电磁屏蔽室配套的电源、通风空调、智能信息系统、等电位接地端子等电磁屏蔽处理装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安装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和施工图进行,并应按本规范表C.0.5的要求记录。

4.5.2  电源、通风空调、智能信息系统、等电位接地端子等进入电磁屏蔽室应选择相应等级的电磁屏蔽处理装置,确保电磁屏蔽室电磁屏蔽效能。

4.5.3  电磁屏蔽处理装置应与电磁屏蔽层连接牢固,相同类别宜相对集中在一起。

4.5.4  不同功能外形相似的电磁屏蔽处理装置应标识清晰,便于区分。

4.5.5  电磁屏蔽处理装置与电磁屏蔽层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焊接方式的电磁屏蔽处理装置与电磁屏蔽层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应严格按焊接工艺进行,焊前应清理焊接处的表面;

        2)焊接过程中对焊缝应随时进行检查,焊缝应光滑,不得有熔渣、气泡、气孔、虚焊等;

        3)焊后应对焊缝做防腐处理。

    2  采用组装式的电磁屏蔽处理装置与电磁屏蔽层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设计要求在电磁屏蔽层上开出相应孔洞,同时清理该基层内外表面,安装基面应无毛刺、异物、锈迹;

        2)紧固件与电磁屏蔽层之间应敷设电磁导电衬垫;

        3)应按设计要求的力矩拧紧紧固件,应确保电磁屏蔽处理装置部件与电磁屏蔽层的连接严密、牢固。

    3  电磁屏蔽体室外配套设备的管、线与电磁屏蔽处理装置连接时,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电磁屏蔽结构。当电磁屏蔽室有明确绝缘电阻要求时,可在管道与电磁屏蔽处理装置之间用绝缘软管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