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辅助用室、【生产管理及生活【建筑
《
9【.3.?1 辅助用—室、生产管理—及生活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符合当地节能设计标!准
》
9.3.2 】 工具间、材料【间应有围护结—构与生产区隔开面积!不宜小于6m2【
9【.3.3 中心化!验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9.5节!的规定外建筑设【计,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中心化验室的地【面,、墙面及顶棚—应,便,于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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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室内允!许,噪声级应为6—0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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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食堂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厂—区食堂宜设置在【厂,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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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食】堂的建筑面积宜【按最大班职工总【数的70%一次进餐!、人均?建筑:面积按1.5—m,2,计算其中餐厅建筑面!积宜为食堂建筑【面积的?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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