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旅游区标志
10.4.1 旅游区(点)标志可分为指引标志、旅游符号标志两类(指引标志又分为旅游区距离、旅游区方向标志),以提供旅游区(点)的名称、有代表性的图形及前往旅游区(点)的方向、距离。旅游符号标志提供旅游项目类别、有代表性的符号及前往各旅游景点的指引。
10.4.3 快速路的旅游区标志应为指引标志,避免使用旅游符号标志。
10.4.8 旅游区指引标志版面中的方向、距离可进行组合布置(图82),形成旅游区距离方向组合标志,该版面布置方式实际应用中经常使用。
图82 旅游区距离、方向组合标志
10.4.9 当沿线旅游区(点)较多时,一块板面可进行多个旅游区距离预告和方向指示,但预告的旅游区(点)不应超过3个,旅游区(点)宜按照从近到远的顺序由上至下排列(图83)。版面除可标识指示方向的箭头外,也可以标识距离。
图83 多个旅游区(点)组合标志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