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8-2015 建标库

16.2  交叉口标志标线协调设置

16.2.1  一般情况下,车道划分是由道路内侧向外侧,车道功能按照从“左转、直行、右转”的常规规则排列,或者T型、Y型路口按照“左转、右转”规则排列的,因此,原则上进口道三车道及以下时,可不设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四车道时,应当设置;五车道及以上时,必须设置。

    特殊情况下,根据通行安全性和通畅性的需要,不按通常规则设置车道时,如左转车道外置、设置可变车道、限制某方向行驶车道(包括限制左转、限制右转、限制直行等),必须同步设置可导向标志和标线,用于对驾驶人的提醒(图104和图105)。如果存在视线不佳、积雪覆盖标线时间较长等情况,导致地面导向箭头不易识别时,应该设置导向标志。交叉口标志标线设置应该和道路交叉口的交通渠化相适应,设置示例见图106和图107。

图104  “左转外置”导向车道标志标线协调设置示例

图105  可变车道标志标线协调设置示例

图106  T型交叉口示例

图107  设置渠化岛的交叉口示例

16.2.2  一般情况下,让行标志比标线更醒目,让行标志必须设。未铺装路、长期积雪等原因,可只设让行标志。交叉口停车让行设置示例见图108~图110。

图108  停车让行标志标线协调设置示例

图109  减速让行标志标线协调设置示例

图110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停车让行综合设置示例

16.2.3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环形路口行驶的让行规则。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了“环岛行驶标志”的含义,明确环内驶出车辆和环行车辆具有优先权,车辆进入环岛时应让环内车辆优先通行。因此,一般情况下,进入环岛的车道应当设置让行标线,同时可以配合设置让行标志。设置示例见图111和图112。

16.2.4  禁止掉头(转弯)标志可单独设置,也可在前方与指路标志等综合设置,进行预告(图113和图114)。对于单向行驶管理的道路,设置示例见图115。

图111  非灯控环岛标志标线协调设置示例

图112  环形交叉口环岛标志标线综合设置示例

图113  交叉口禁止掉头标志标线协调设置示例

图114  交叉口禁止左转标志标线协调设置示例

图115  单行道起点、终点及中间段交叉路口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