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8-2015 建标库

12.3  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12.3.2  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中规定,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的线宽为10cm或15cm。据调查,在城市道路的标线的设计中,主、次干路往往取用了15cm,造成大量的浪费。在欧美等国家,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的线宽一般8cm~12cm,也能保证驾驶者的有效识别。为节约材料,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在小于60km/h设计时速时,线宽规定为10cm,也符合城市道路车速较低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