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8-2015 建标库

8.3  交叉口告知标志

8.3.2  交叉口告知标志一般设置在道路行车方向右上方,如条件受限或视线不良等也可设在左上方。

8.3.3  在连续设置的第Ⅰ(或Ⅱ)类交叉口告知标志间,插入第Ⅲ类告知标志时,该处第Ⅲ类告知标志中的道路信息不应出现在被插入的第Ⅰ(或Ⅱ)类交叉口告知标志上。

图60  插入第Ⅲ类告知标志时信息连续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