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 导 流 线
13.8.1 导流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动车道过宽或不规则交叉口,应设置导流线;
2 互通立交或上下匝道的出入口,应设置导流线;
3 交通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口,宜设置导流线;
4 其他需要规范车辆行驶轨迹的特殊地点,可设置导流线。
13.8.2 用来连接对向车道分界线的导流线应采用黄色实线,其他情况应采用白色实线。
13.8.3 导流线的型式可分为单实线、V形线和斜纹线三种,外围线宽应为15cm或20cm,内部填充线宽应为40cm或45cm,间隔应为100cm,倾斜角应为45°,方向应顺两侧行车方向。
13.8.4 导流线的设置应根据交叉口的形式、交通流量和流向轨迹情况进行布置,导流线的外围线应与相交的道路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顺畅连接。
13.8.5 在交通分流或合流处的导流线,内部填充线应为V形线,V形线的尖端应面向车流方向。当其他场合导流线的外围线一侧与机动车道相邻,或两侧与对向行驶机动车道相邻时,内部填充线应为斜纹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