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8-2015 建标库

11.3  交通标线的材料要求

11.3.1  用于施划道路交通标线的涂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具有抗滑性能,不宜低于所在道路路面的抗滑要求;

    2  应具有耐磨性能,保证正常的使用寿命;

    3  应具有可视性,具备良好的反射能力,白天、夜间及雨天视认性符合要求;

    4  干燥时间应短,操作应简单,利于施工;

    5  应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

11.3.2  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标线不应出现明显的变色。道路交通标线颜色的色度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的规定。

11.3.3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反光标线,次干路、支路及其他城市道路可根据需要采用反光标线。白色反光标线的亮度因数应大于或等于0.35,黄色反光标线的亮度因数应大于或等于0.27。在多雨地区易积水路段和人机非混行路段,宜采用水下反光标线材料或附加突起路标。

11.3.4  新施划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及测试方法》GB/T21383的规定,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50mcd·m-2·1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00mcd·m-2·1x-1

11.3.5  标线在正常使用期间,反射标线的逆反射系数应满足夜间水下视认要求,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80mcd·m-2·1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50mcd·m-2·1x-1

11.3.6  标线的厚度根据其种类、设置位置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表11.3.6要求。

表11.3.6  标线的厚度要求(mm)

11.3.7  标线应使用抗滑材料,抗滑值应不小于45BPN。

11.3.8  道路预成形标线带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预成形标线带》GB/T24717的要求,路面标线用玻璃珠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