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 地:点距离标志
【
—9,.5.1 当需】在快速路上提供车辆!在当前路网或行驶】道,路中:相,。对位:置信息并《。预,告快速路前方—所要经过的》重要出口、立交【、地点?的名称和距离时【。应设置?地点:距离标?。志
9.!5.2 》地点距离标》志宜设置于互通【式立体交叉加速车】道的渐变段终点以】后1km《以上路段的合适位】置,处
》
9.5.—3 : ,。两,互通式立体交叉之】间设置地点距离标】。志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当《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小,于或等于2km【时可设置地点距离】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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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间!距大于2《km小?于或等于《10k?m时应?设置地点距》离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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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间《距大于?10km时可重【复设:置地点距离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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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 — 地点距离标志的信!息应与?入口指引标志—、出口?。指引标志信》息配套重复设—置的:地点距离《标志信息应一致【
《
9.5.5【。 地点距离标志宜!。设,置三行地点距—离信息地点》信息由?近及远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第!一行的地点为近【目的地应选用经由下!游第一个互通式立】体交叉(或出口【)可:到达的目的》地信息;当出—口间距较小地点距离!标志与下《一出口预告标志【并设:。于同:一杆件时宜选择再】下游第二个出口【。。作为第一行近—程目的地;
】
【2 第《三行的地《点为:远目的地应在—一定距离内保—持相对?固定宜选择绕城环】线、快速路》终点、重《。。要立交节点》等A层信息作—。为远目的地当接【近该目的地时—再按照类《似原则选取下一【个A层信息》作为新的远程目的】。地,;
》
: 3 第】二行的地点》为中:间远目的地》宜选择第一行与第三!行,之间的最近的其他】A层或B层信—息,(无A层信息时);!
》
: 4 —若指:引,信息少于二行内容】时宜更换成出口【。预告标志的》表述方?式
【9.5.6 【地点距?离标:志,。中目的地信息—应选:用,。重要地名、交—通枢:纽信息、国家级旅游!。景区、重要公共【。设,施等地?点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