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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干路和》支路指路标志 】 《 : 8.1 — 一般规《定, : —8.1.1  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应设置指路标志】各种:指路:标志的分类》与选用应《符合本规《范,表4.1.2-2】的规:定 8】.1.2  —指路:标志的设置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    《。1  ?指路标志信息分层】应根据路《网内主要道》路、交通结》。点以及重要》地区等信息按本规】范表8.《1.5的规定进【行信息分层;— , 》    《2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的布设应根—据交叉口各交叉道路!的,等级按本《规范第8.》1.3条的规—定设置?并应按本规范第【8.1.4条—、第8.1》.6条、第》8.1?.7条的《规定选取适》当版面类型与信【息,设计交叉口预告【、交叉口告知及交叉!口确:认标:志的版面;》 ? ,     3【  地点指引—。、沿线设施指引【、其他道路》信息指引标志—的布设应针对—道路沿线《信息:。存,在的需要设置相应标!志; 》 ?    4 — 指路标志与其他】交通:标,志的版面组合应便】于识认不产生歧义 ! 》8.1.3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的设置(图8!.1:.3)宜符合表8】。.1.3的规定【 《 , 图8!.1:.3 ?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的设置 【 表8.》1.3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的设】。置 ! , :   ?  :注1  “》预”:为交叉口预告标志】;,“,。告,”为交叉口告知【标志;“《确”为确认标—志包括路名牌标【志,。、街道名称》标志、地点方向【标志等;()—为可根据需要设置的!标志  ! , ,     2  如!条件限制可降—低路径指引标志【的配置要求但应设置!必要的交叉口告知标!志 : ? :8.1.4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中的预?告、告知标志—的,版面类型及适用【情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 按设置的道路等】级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的版!。面设计可按表—8.1.4》-1分为《3类;?。Ⅰ类版面《。指示:前,进方:向2:个目的地信息(近】信息、远信》息);Ⅱ类版面指】示,前进方向1个目的】地信息(近信息【);Ⅲ类版面仅指】。示前方相《交道路?。。路名;? 表8】.,1.4-《1 : 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版面分》类 【 —   ? 2 ? 各级道路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版面!类型:宜按:表8.1.4-2选!用, 》 表8.1.4-2!  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版面类?型的选用《 》 ?     注!表中不带《括号的类《型为优先选择类【型;带括号》的类型适用》于,条件限制或》特殊需求情况下选】。择的版面类型 【 8—。.1.5  指路标!志指示信息应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道路的服务》对象和功能按表8】.1.5进行分层 ! 表8【.1.5  —城市道路标志信【息分层表《 , 》。 】。 , , 8.1.6 】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版面信息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上的信息层级【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服务区域《的特点应在》。对交通流的流—向和流量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表【8.1.6选—取; 》 表8.—1.6?  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信息要素!选择配置表》。 《 : 》     注1【  表中不带括号】的信息为优先选择】的信息;带括—号的:信息适用于》无优先信息时—可根据需要作为选】择的信息 !       【  2  当接近首!选信:息所指?示的地?点时该信《息作:为第一个信息如【需选取第二个则仍按!本表的顺序筛选 ! :  ?。   ?2 : 当同一《方,。向有同?层多类?信息时?应按由上至下的【顺序对?本规范表《8.1.5的信息】类型加以选择—; ? ?     3  】当同:一方向有《。同层同类多个信息】时,宜按由近到远的顺序!加以选择; — ? :。  :  4  当同【一方向有多个C层】。信息时应《。综,合考虑交通吸—引量等因素》选取相对更为—重要:的,信息; 》 :    》 5  当同—。一方向有多》层同类优选信息时】应选择距当》前所在地最近—。的信息; 】     6  !当同一方向有多【层多类优《选,信息时应按》由上至下的顺序优】先选择?表8.1.》5,的信息类型而后对于!。同,一信息类别再—选择最近《的信息; 【     7】  同一《块指路标志版—面中目的地信息的数!量及排列顺序应符】合本规范第4.【2.7条的》规,定 8.!1.7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版面信息中近、远!信,息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Ⅰ、Ⅱ类路径指引标!志中:近信息为指示行驶方!向上(A层)、B】层、C层信息—中距离当前所在【地,。最,近的:信息; 《。     !2 : 近:信息宜选择下—游临近?的主要道路可是主】干路、次干路也【可选:。择相对?较为重要的》支路并应保》证信息?指引:的承接及《连续; 《 《     3— , Ⅰ类路径指—。引标志中指示行【驶前进方向》的较高层《信息作为远信息;】 》。 ,    4  【当指示远信息沿【线存在可《进出的快速路、重要!交通性主《干路、对外交—通枢纽?等(:A层)、B层信【息时应以《距,当前所在地最近的】上述地区或道—路名称作为基准点当!临近基准点时再【按选取下一》个(A层)、—B层信息《作为新的《基准点;《 ?    — 5  近信—息应根据标》。志所在位置依次【。更,换远信息在一—定路段内应保持【相对固定 【 8.1.【8  干路或支路】指路标志版》面中的距《离应指?其与基准点的距离与!基准点距离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指示信息为干路或!支路所指《示道:。。。。路与当前道路直【接相交时《应,以交叉口作》为基准点但若通【。过,其他道路相连则应】以连接道路与所指】示道路的交叉口【作为基准点;— :  》   2  当指示!信息为地区信—息时应?。。以距离该地》区主要出《入口或外围》。大门最近《的交叉口作为基【准点; 》 :。     —。3  当指示信【息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较—大型重要地物时应以!距其建?筑物本身或外—围大:门最近的交叉口【作为基?准,。点; 】   ?。 4  版面—中距离数值》的取值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 《 8.1.9【  其他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禁,令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时不得替代—相应的禁令标志;】 : , :    《 ,2,  限高、限重【禁令标志可结合特殊!的道路信息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但不宜单独!放置在箭头》杆图形中; — 《     》3 : ,对禁止某《车种通?行,的禁:令标:志可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提示交【叉口:下游路段《的交通管理》信息应套置在箭【头杆图形中;—。提示所?通达道?路的交通管理信息】应套置?于该道?路名称旁; !     —4  对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禁,止某方向通行的禁令!标志图案宜布置【在竖:向箭头杆的下端;】 》   ? , 5  当》禁令标志需与—时间等辅助标志配】合使用时不宜套用】在路径?指引标志中; 【     !6  地点指引标】志、旅游区标—志,可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