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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干路!。和支路指路》。标,志 — ? 8.1  一般!规定: , , ,。 ?。 , ,8.1?.,1  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应设—。置指路标志各种【指路标?志的分类《与选用应符》合本规范表4.1】.2-2的规—定 8】.1.2  —。指路标志的设置【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  1  指—路标:志信息分层》应根据路网内主要道!路、交通结点以【及重要地区等—信息按本规》。范表8.1》.5的?规定进行《信息分层; 】    — 2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的布?设应根据交叉口各】交叉道路的等级按本!规范第8.1.3条!的规定设置并应按】本规范第8.1.4!条、第?8.1?.6条、第8.1.!7条的?规定选取《适当版面类》型与:信息设计交》。叉口预告、交—叉口告?知及交叉《口确认标志的版面】; —     3  地!点指引?、沿:线设:施指引、《其,。他道:路信息指引标志的布!设应针对道路沿线信!息存在的需要—设,置,。相应:标志:;  】   4  指路】标志与其他交通标】志的版?面组合?应便于识认不产生】歧义 — 8.1》.3 ?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的设》置(图8.1.【3,)宜符合《表8.1.3的规】定 】 图8.】。1.3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的《设置 — 表8.1.3 !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的设置? ? : :   【  注1  “预】”为交叉口》预告标志;》“告”为交》叉口告?。知标志;“确”【为确认标志包括【路名牌标志、街道名!称标志?、地点方向标志等;!()为可根据—需要设置的标—志 :   【  :  :  2?  :如,条件限制可降—低,路径指?引,标志的配《置要:求但应设《置必要的交》叉口告知标志 】 8.1.4!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中的预告【、告知标志的版面】类型及适用情—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按【设置的?道路等级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的【。版面设计可按表【8.1?.4-1《分,为3:类;Ⅰ?。。类版面指示前进方向!2,个,目的地信息(近【信,息、远信《。息,);Ⅱ类版》面,指示前进方向1个】目的地信息(近信息!);Ⅲ类版》面仅指示前方相交】道路路名《; 表8!.1.?。4-1 《 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版面分类 】 《   】  2  各级【道路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版面类型宜【按表8?.1:.4-2《选用 表!8.1.4-—。。2  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版面?类型:的选用? : :。 【     》注表中不带括号的】类型为优先选择类】型;带括号》的类型适用于条件】限制:或特殊需求情况下选!。择的:版面类型 》 : ?8.1?.5  指路标志】。指示信息应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道路的服务对象】和功能?按表8.1.5进行!分层 】表8.1.5 【 城市?道路标?志信:息分层表 》。 — 《 : 》8.1.6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版面信息【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上的信》息层级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服务区域】的特点应在对交【通流的?流向和?流量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表8.1.6选!取; ? 表—8.1.6  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信息要》素,选择配置表》 —    ! 注1 《 表中不带括号【的信:息为优先选择—的信息;带括—号的信息适用—。于无优先信》息时可根据需—要,作为选择的信息【   】      2 】 ,当接近首《选信:息所指示的》。地点时该《信息作为第一个信】息如需选取第二【个则仍?按本表的顺》序筛:选 : ,     】。2  ?当同一方向有同【。层多类信息时应按由!上至下的《顺序对本规范—表8.1《.5的信息类—型加以?。选择; — ,     —3  当同一方【向有同层同类多【个信息时宜按由近】到远:的顺序加《以选择; 【     【4 : 当同一方向有多】个C层信息时应综合!考,。虑交通吸引量等【因,。素选:取相对更为重要的信!息; 《  》   5  当同】。一方:向有多层同类优选信!。息时应选择距当【前所在地《最近:的信息; —    【 6  当同一方】向有多层多》类优选信《息时应?按由:上至下的顺序优先选!择表8.1.—5的信息类型—。而后对于同一信【息类别?。再选择最近的信息】; 《     7】  同一块指路标志!版面中目的地信息】的数量及排列—顺序应符《合本规?范第4.《2.7?条的规定 — , : 8.1.》7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版】面信息中近、远信】息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Ⅰ?、Ⅱ类路径指—引标志中近信息【为指示行驶》方向:上(A层《)、B层、》C层信息中距离当前!所在地最近的—信,息; 【  :   2  近【。。信息宜选择下游临】近的主要道路可是】主干路、次干路【也可:选择相?对较为重要》的支路并应保证信】息指引?的,承接及连续;— 《     3 】 Ⅰ类路径指引标】志中指示行》驶前进方向的较【高层信息作为远【。信息;? 《   《  :4,。  :当指示远信息沿线存!在可进出的快速路】、重要交《。通性主干路、对外交!通枢纽等《(A层?)、B层信息时【应以距当前所在【地最近的上述地【区或道路名称—作为:基准点当临近基【准点时再按选取下】一,个(A层《)、B层《信息作?为新的基准》点; 】    5  【近信息应根据—标志所在位置依【次更换?远信息在一定路段】内应保持《相对固定 【 8.1.8】  :干路或支路指—路标志版面中的【距离应指其与—基准点的距离与【基准点距离》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指示信息【为干路?或支路所指示道【。。路与当前道路直接相!交时应以交》叉口作为基准点但若!通过:其,。他道路相连则应以连!接道路与所指示道路!的交叉口作》为,基准点;《 : , , ,     》2  当指示—信息为地《区信息时《应,以距离该地区主要出!入口或外围大门最近!的交叉口《作为:基准点;《  【   ?3  当指示—信息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较大型重】要地物时应》。以距其建筑物—本身或外围大—门最近?的交叉?口作为基《准点; 》    【 4:  版面中距—离数值的取值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 8.】。1.9  其他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禁令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时不得替【代相应的禁令—标志; 《  —   2《  限高、限重【禁令标志可结合特】。殊,的道路信息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但不宜单独放【置在箭头杆图形中】;, ?  《   ?3  对禁止某车种!。通行的禁令标志【可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提【示交叉口下游—路段的交通》管理信?息应:套置在箭头杆图【形中;提示所通【达道路?的交通管理》信息应?套置于该道路名称】旁; ?     !4  对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禁止【某方:向通行的禁令标志】图案宜布置在竖向】箭头杆的下端; ! ,。  《   5  当禁令!标志:需与:时间等辅助》标志配合《使用时不宜套用在路!径指引?标志中?;   !  6  地点指引!标志、旅游区标志可!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