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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干路:和支路指路》标志:
!
8.1 》 一般规定
【
:。
8.1.1! 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应设置指路标【志各种指路标—志的分类与选—用应符合本规范表4!.1.2-》2的规定
》
》8.1?.2 ? 指路标志的—设,置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1 指路标志信】息分层应根据路网】内主要?道路、交通》结点以及重》要地区等信息按本规!范表8?.,1.5?。的规:定进行信息分—层;
】 2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的布设!应根据交叉口各交】叉道路?的等级按本规范第8!.1.3条的—规定设置并应—。按本规范《第8.1《.4条、第8—.1.6《条,、第8.1.7条】的,规定选取适当—版面类型与信息设】。。计交叉口预》告、:。。交叉口告知》及交叉口确》认,标志的版《面;
》
:
》3 地点指—引、沿线设施指引】、其他道路信—息指引标志的布【。设应针对《道路沿线信息存在】的需要设置相应【标志;
—。。
【4 指《路标志与其他交通】标志的版面组合应】便,于识认不产生歧义】
《。
8.1.3【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的?设置(图8》.1:.3)宜符合表8】.1:.3的规定
【
【
:
,图8.1.3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的设置
】
表8.1.【3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的设置
】
【
注1】。 “?预”为交叉口预告标!志;“告《”为交叉《口告知标志》;,“确”为确认标【志包括路《名牌标?。志、街道名》称标志、《地点方?向标志?等;(?)为:可根:据需要设置的标【志
》
》。 2 】如条件限制可降低】路径指引标志的配置!要求但应设置必要的!交叉口告知标—。志,
?
8《.1.4 》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中!的预:告、告知标志的版】面类型及适》用情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按设置》的道路?等级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的版面?设计可按表》8.1.《4-1分《为3类;《。。Ⅰ,类版:面指示前进方向2个!目的地信息》(,近信息、远》信息);Ⅱ》类版面指示前进方向!1,个目的地信》息,(近信息);Ⅲ类】版面仅指《示前:方相交道路》。路名;
《
表8【.1.?4-:。1 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版面分类
!
【
《 2 — 各级?道路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版面类型宜按【表8.1.4-2】选用
?
《
,表8.1.4—-2: 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版面类》型的选用
【
》。
,
》 注表中不带【括号的?类型为优先选择类】型;带括《。号的类型适用于【条,件限制或特殊需求】。情况:下选:择的:版,面类型
》
:
8.1.5 !指路标志指示信【息应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道】路的:服务对象《和功能按表8.1.!5,进行分层
】
表8.1.5】 , 城:。市道路标志信—息分层?表
?
!
》
8.1.6 】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版面信息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上》的信息层《级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服《务区域的特点应在对!交通:流的流向和流量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表8.1.6选取!。;
:
表8.1!。.6 交叉口预】告,。、告知标志信—息要素选择配置表
!
《。
,
— 注1 】表中不?带括号的信息为【优先:选择的信息;—带括:号的信?。。息适用于无优先【信息时可根》据需要作为选择的信!息
《
:
《 2 】当接近首选信息所】指示的?地点时该信息作为】。第一个?信息如?需选取第二个则【仍按本表的顺—序筛选
【。
2【 当同一》。方向有同层多—类信息时应》按由上至下的—顺序对?本规范表8.1.】5的信息类型加以选!。择;:
! 3: 当同一方向有】同层:同类多个信息时宜按!由近到远的顺序加以!选择;
《
?
,
? 4 当同一方!向有多个C层—信息时应综合考【。虑,交通:。吸引量?等因素选取》相对更为重》。要的信息;》
— 《5 当同一方【向有多层同类优选信!息时应?选择:距当前所在地最近】的信息;
》
— : 6 ? 当同一方》向有多层多类优选】。信息时应按由上至下!的顺序优先选择表】8.1.《5的信?息类型?而后:对于同一信息—类别再选择最近【的信息;
】
7 !同一块?指路标志版》面中目的《地信息的《数量及?排列顺序《应符合本《规范第4.》2,.7条的《规定
—
8.《1.7 》交叉口路径指引标志!版面信息中近—、,远信息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Ⅰ、:Ⅱ类:路径指引标志中近】信息:为指:示行驶方向上(A】层)、B层、C层】信息中距离当前所在!地最近的信息—;
【 2 — 近信息宜选择【下游临近的主要道】路可是主《干路:、,次干路也可选择相】对较为重要的支【路并应保《证信息指《引的承接《及连续;
》
:
》 3 Ⅰ类【路,径指引标志中指【示,。行驶:前进方向的较—高,层信息作《为远信?息,。;
—
: ?4 ?当指示远信息—沿线存在可进—出的快速路、重【要交通性主干路【、对:外交通枢纽等(A】层)、?B层信息时应以距当!前所:在地最近《的上述地区或道【路名称作为》基准点当临近基【准点时再按选取【下一个(A》层)、B层信—息作为新的基准点;!
?
《。。 5 近【信息应根据标志所】在位置依《次,更换远信《息在一?定路段内《应保持?相,对固定
》
8.—1.8 《。 干路或支路指【路标志版面中的【距离应指其与基【准点的距离》与基:准点距离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指示信息】为干路或支路—所指示道《。路与当前《道路直接相交—时应以交叉口作为】基准点但《若,通过其?他道路相连则应【以连:接道路?与所指示道路的交】叉口作为基准点;】
?
》 2 当指示】信息为地《区信息时应以距离该!地区主要出入—口,或外围大门最近的】交,。叉口作为基准—点;
! 3 当【指示信息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较大型》重要:地物:时应以距其建筑物本!身或:外围大门最近的交叉!口,作为基准点;
!
— 4 版面—中距离数值的取值】。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
【
8.1.】9 其他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禁令】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时不得替代【相应:。的禁令标志;
】
【。 2 限》高、限重禁令标【志可:结合:特殊的道路信息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但!不宜单独放》置在箭?头杆图形《中;
】 3 【对禁止?某车种通行的禁令】标,志可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提示交【叉口下游路段的交】。通管理信息应套置】在箭头杆《图形中;《提示所通达道—。路的交通《管,理,信息应套置》于该道路名称旁【。;,
! 4 对》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禁止:某方向通行的禁【令标志图案宜布置在!竖向箭头《。杆的下端;》
》
5 【 当禁令《标志:需与时间等辅—助,标志配合使用时不】宜套:用在路径指引标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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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地点》指,引标志、旅》游区标志可套用于路!径指引标志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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