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注意残】疾人标志
!
7.》。21.1 在经常!有残疾人活》动、出入场所路段两!端应设置注》意残疾人标》志
—
7.21.2 】 遇下?列,情况可不《设置注意《残疾人标志
!
:。 ?。 1 ? ,已设:置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线处;
】
:
《 : 2: 已设置交叉口】。警告:标志或停《车让:行、减?速让行、禁》止转弯等其他表示】交叉:口,的,禁令标?志的路口;》
— 3 — 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相互分离并连续设】置,防护设施的场—合可:不设:置注意残疾人—标,志
:
7.【21.3 —注意:残疾人标志至残【疾人出入点的距离】应按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取值:
《。
:7.21.4 】。根,据实际情况》在残疾人活动—、,出,入场所前所设警告】标,志上游方向宜增【设一处注意残—疾人标志并宜—附加辅助标志—预,告到前方危险地点的!距,离
【。。7,.21.5 注】。意残疾人标志和【注意行人标》。志不应设置在同【一地点
!7.21.》6 注意》。。残,疾人标志版底—色宜采用《。荧光黄绿色
【